本帖最后由 njlyx 于 2015-3-9 08:48 編輯
光圖“方便”肯怕是不夠的,終究還是要看它有什么實用意義?
包攬了測量手段與“被測量”自身“隨機變化”影響的“不確定度”【現行“規范”叫它“測量不確定度”,本人以為宜稱“量值不確定度”;其實質是:在一定的時空范圍內,“被測量”的“真值”圍繞“測得值”的可能取值范圍(半寬)】對于“被測量”的應用者無疑是最有用的!但此“不確定度”是不能僅由“測量者”負責的,他不可能負全責!—— 例如:對于珠峰的高度,有資質的測繪者可以“負責任的”報告,她在猴年馬月午時三刻的高度為x1[m],”測量不確定度"為u1[m],但此u1只可能包含本次“測量手段”的“不確定”因素;若要“報告”珠峰在2014年元月3日12時30分~2017年12月5日12時30分的“高度”——這顯然更有實用意義,便需要有資質的地質研究者,根據可靠的歷次“測量結果”(可能由許多不同的、有資質的“測量者”完成)、綜合珠峰自身的“隨機變化”因素(氣候變化、地殼運動、...),進行認真的研究、分析,才能完成任務:珠峰在2014年元月3日12時30分~2017年12月5日12時30分的“高度”(均值)為xx[m],”不確定度"為uu[m]!--- 此uu的值應該比前述“測量不確定度"u1大的不止一點點!
技術工作者應該恪盡職守,管好自己的事。對自己不能負責的事項不宜盲目承攬。
在“測量手段”與“被測量隨機變化”影響因素不能恰當分辨的前提下,籠統表達“測得值”分散性的“指標”通常是沒有什么實用價值的!.... 應用者需要的被測量“真值”的可能取值區間;只有在“測量手段”與“被測量隨機變化”影響因素能恰當分辨(如其一相對可以忽略)的前提下,“測得值”的分散性“指標值”才有一定的實用價值——當“測量手段”近似理想時,它(部分)表達被測量“真值”的可能取值區間;當“被測量隨機變化”可以忽略不計時,它(部分)表達“測量手段”不理想所引起的可能“測量誤差”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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