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任務來源及項目意義 1.1 本大綱屬國家質檢總局2013年國家計量技術法規制修訂計劃中的型式評價大綱制定項目,在總局國質檢量函〔2013〕101號文件的“2013年國家計量技術法規制/修訂計劃項目表(13)”中的序號為11。計劃要求于2014年4季度完成。 1.2 倍頻程和1/3倍頻程濾波器是一種常用的帶通濾波器,它主要用于噪聲信號的頻率分析。它也是電聲學、聲學及振動測量、檢定和校準系統中的重要配套設備,其性能的優劣,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聲學計量檢定和校準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倍頻程和1/3倍頻程濾波器為依法管理的計量器具,分類編碼為28062500。 1.3 本大綱主要依據以下技術文件: a) IEC 61260-1:2014《電聲學 倍頻程和分數倍頻程濾波器 第1部分:規范》; b) IEC 61260-2(CDV)《電聲學 倍頻程和分數倍頻程濾波器 第2部分:型式評價試驗》; c) OIML R 130 2001(E)《倍頻程和1/3倍頻程濾波器》; d) JJF 1015-2014《計量器具型式評價通用規范》; e) JJF 1016-2014《計量器具型式評價大綱編寫導則》。 2 工作歷程 2.1 接到項目計劃后,即秘書處的指導下成立了由衡陽衡儀電氣有限公司劉湘衡教授高工為組長的起草工作組,工作組成立后,即著手收集國內外相關的技術資料。 2.2 考慮到倍頻程濾波器的國際標準正在修訂之中,工作組決定本大綱采用新的國際標準,所以前期的工作主要是跟蹤國際標準IEC 61260的修訂情況。工作組先后翻譯了IEC 61260-1的FDIS文件、IEC 61260-2和IEC 61260-3的CD和CDV文件,以及IEC 61260-1:2014等文件。 2.3 由于國際標準的修訂進度比預期的要慢些,直至2014年下半年,陸續收到了正式發布的IEC 61260-1:2014《電聲學 倍頻程和分數倍頻程濾波器 第1部分:規范》,以及IEC 61260-2(CDV)《電聲學 倍頻程和分數倍頻程濾波器 第2部分:型式評價試驗》的電子文檔后,本大綱的起草工作才正式啟動。 2.4 按照適用國際標準的最新文件和新近收到的新版的“型式評價大綱編寫導則”,衡陽衡儀電氣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3日完成了本大綱的工作組討論稿并電郵起草組各成員。2014年9月17日和18日,在青島市召開了起草工作組會議,來自衡陽衡儀電氣有限公司、蘇州賽寶校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和國家海洋設備質檢中心有限公司的起草組成員對本大綱的討論稿進行認真的研究和討論。中國計量科學院的牛鋒工程師亦發來了書面意見。 2.5 根據討論意見,衡陽衡儀電氣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10日完成了本大綱的征求意見稿。 3 本大綱與JJG 449-2001中相關內容的主要技術性變化 3.1 本大綱雖為首次制定,但JJG 449-2001《倍頻程和1/3倍頻程濾波器》包括有定型鑒定和樣機試驗的相關內容,與其相比較,主要技術性變化如下: a) 刪除了有關0級濾波器的內容。在IEC 61260.1:2014中濾波器的分級中已取消了0級,這樣濾波器與聲級計、聲校準器的分級就完全一致了,都是劃分為1級和2級兩個性能等級; b) 刪除了有關以2為底的濾波器的內容,新設計的濾波器不推薦采用2為底的濾波器; c) 按IEC 61260.1:2014的要求,修改了相對衰減和級線性的技術要求,見表1; d) 刪除了有關抗混疊濾波器的內容,因為該項目屬于用戶自定要求項目; e) 刪除了有關平坦頻率響應的內容,IEC 61260.1:2014中已無該要求; f) 增加了對過載指示器的要求; g) 增加了電源電壓變化的影響; h) 增加了電磁環境適應性的內容; i) 環境條件由(15~35)℃和(30~90)%分別修改為(20~26)℃和(35~60)%; 表1 JJF 449-2001與本大綱誤差限對照表 單位為分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ε是一個在下限和上限歸一化截止頻率附近,接近于零的任意小的數字。 |
4 有關技術問題的說明 4.1 本大綱中的引用文件比較多,主要是有關電磁兼容的。由于本大綱所依據的IEC 61260為國際最新文件,其所引用的文件均為國際文件的最新版本,而對應的國內當前有效文件中許多卻是依據國際文件的老的版本。對于此種情況,本大綱一般都直接引用國際文件,但對少量的,已指明具體章條號且具體內容適用的,則引用國內文件。 對于引用最新版本的國際文件,在本大綱的引言中給出了相應的國內文件及對應的國際文件的版本。 4.2 本大綱所采用的術語和定義,基本上都源自IEC 61260-1:2014。對于JJG 449-2014已收錄的術語,本大綱直接引用而不再抄錄。 4.3 本大綱中的計量要求和環境適應性要求均依據IEC 61260-1:2014,但是: a) IEC 61260-1:2014“對工頻和射頻場的抗擾度”一條中要求:對帶有外部直流電源連接裝置的帶通濾波器(IEC 61260-1:2014,5.23.3.7),還應符合IEC 61000-6-2:2005表3的要求。由于IEC 61260-2 CDV中未提及試驗方法及要求,故本大綱未列入該內容。 b) IEC 61260-1:2014中提及了抗混疊濾波器、濾波器衰減時間、最大輸入信號、輸出端和端阻抗,但只是要求制造者給出具體要求或說明,在IEC 61260-2 CDV中未給出試驗方法,本大綱故未涉及這些內容。 4.4 本大綱給出的型式評價項目和試驗方法均依據IEC 61260-2 CDV,但試驗方法的表述型式遵循JJF 1016-2014的要求。 4.5 本大綱以附錄型式給出的型式評價記錄的格式參照了OIML R 130 2001(E)的相關要求。 4.6 JJF 1016-2014要求給出關鍵零部件和材料表,工作組認為,由于濾波器為一電子儀器,基本上由電路和程序所組成,不便給出關鍵零部件和材料表。 5 關于實驗驗證和不確定度評定 5.1 工作組準備在征求意見稿的基礎上組織實驗驗證和不確定度評定,由于時間等方面的原因,故未能隨本大綱的征求意見稿一道提交實驗驗證報告和不確定度評定報告。 5.2 需說明的是,盡管本大綱屬首次制定,但基本性能和氣候環境試驗項目和試驗方法在JJF 449-2001中均有規定且實施多年,在本大綱所采用的試驗方法與JJF 449-2001并無太大的變化,而且主要項目的試驗方法在本技術委員會編制JJF 449-2014時亦有過詳細的實驗驗證和不確定度評定,基本上是適用于本大綱的。至于新增加的電磁環境項目的要求和試驗方法均依據IEC 61260-1:2014和IEC 61260-2 CDV,具體的試驗程序均依據通用的電磁兼容試驗方法標準。 所以,工作組認為,盡管缺失實驗驗證報告和不確定度評定報告,應該不會對本大綱草案的征求意見帶來影響,故建議秘書處盡快安排對本大綱草案征求意見。 《倍頻程和1/3倍頻程濾波器型式評價大綱》起草工作組 2014-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