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史錦順 于 2013-4-23 08:04 編輯
接 2# 史錦順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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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測量中,情況大不相同。實際工作中,測量者并不理會不確定度論那一套。為討論問題,我們假設B先生按不確定度理論進行測量、評定測量不確定度、表達測量結果。B先生將犯如下錯誤。 1 不選測量儀器(例如GUM的溫度測量)。 2 不區分常量測量與變量測量(不確定度論無此認識)。 3 被測量的變化與測量儀器的隨機變化混淆(對常量測量,A類評定與測量儀器隨機誤差重復)。 4 A類評定,除以根號N,若被測量是變量,低估分散性。(被測量的分散性的表征量是單值的σ。) 5 B類評定是重復生產廠家對誤差范圍的計算,沒必要。(用人家的數據,重算一遍。) 6 說不清測量結果表達的含義。四不像: 似不確定性,又不是。(量子物理有不確定性原理,此不確定度與彼不確定性,風馬牛不相及); 說不確定度是可信性,又不能說數字。(可以說不確定度是2E-15;無法說可信性或可疑程度是2E-15。正常的邏輯是:A是B,若A是C,則B必是C。) 定義為分散性。撿芝麻,丟西瓜。(分散性是問題,但要點是偏離性。統計測量也是先講偏離性;當測量儀器的偏離性可忽略時,再講被測量的分散性。) 包含真值的區間半寬。(否定真值可知,又不知緣何冒出真值來。) - 以上問題的存在,其根源是否定真值可知這個基本立足點,否定誤差范圍可算這個基本方向。特別是混淆測量的對象與手段,混淆測量的兩類對象,更是不確定度論的致命傷。 - 宣揚不確定度論的GUM,十分重視測得值函數,要求對測得值函數微分,作泰勒展開,以計算各種因素的影響,得出標準不確定度,再乘以2,得擴展不確定度U95。這套東西,在計量中,在測量中,既不可能、也沒必要。測量依賴的是測量儀器的做為整體的性能,此性能由測量儀器的總指標來規范、來標志、來代表。測量者知道測量儀器的誤差范圍指標,就夠用了。這個指標,是由生產廠家承諾、并由計量部門公證的,測量者用此儀器,在準確度上,是有法律保證的。B先生自己去“評定”,那是胡扯,因為他沒有標準,既不能肯定也不能否定測量儀器的準確度。瞎評什么! - 測量儀器的測得值函數、分項分析、誤差的測量、計算與合成,確實是重要的,但這些是測量儀器研制者的事。制造廠也必須掌握,以控制、保證測量儀器的性能指標。 測量者、計量者著眼點是測量儀器的總的性能,總的指標。計量者用標準實測測量儀器的總性能,以判定測量儀器性能是否符合總指標,即是否合格;測量者使用經過計量合格的測量儀器,進行測量,則相信測量儀器的指標(按計量法,相信計量),且用測量儀器的誤差范圍指標,當做測得值的誤差范圍。這是合理的、正確的。這里用了一個代換,即用測量儀器的誤差范圍的指標值代換測量儀器的實際誤差性能,這是冗余代換,是合理的。至于測量儀器的誤差范圍為什么可以當做測得值的誤差范圍,前邊說過,這是因為,所謂測量儀器的誤差范圍就是用測量儀器進行測量時所造成的測得值的誤差范圍。誤差范圍一詞,本來就是為測得值所設立的,它,就是它本身,本是一個量,當然必相等。不確定度論者搞不清誤差理論的這一簡單的道理,弄出許多是非來,實在是測量計量界的悲哀。 - 誤差理論是正確的,必然發揚光大;不確定度論是錯誤的,必然被廢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