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史錦順 于 2013-2-8 17:38 編輯
回復 21# 規矩灣錦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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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復體會先生此段所言,我認為先生是在表達關于不確定度的一種新看法,并不是GUM與VIM的不確定度。為論述方便,暫分別稱原版不確定度與規矩版不確定度。- (一)關于不確定度能否表達測量設備指標 【規矩版不確定度】 不確定度不能用于對測量設備的要求,測量設備不具有不確定度。 【原版不確定度】JCGM 2002:2012 4 Properties of measuring devices 4.24 instrumental measurement uncertainty component of measurement uncertainty arising from a measuring instrument or measuring system in use NOTE 1 Instrumental measurement uncertainty is obtained through calibration of a measuring instrument or measuring system, except for a primary measurement standard for which other means are used. NOTE 2 Instrumental measurement uncertainty is used in a Type B evaluation of measurement uncertainty. NOTE 3 Information relevant to instrumental measurement uncertainty may be given in the instrument specifications. 與此相應的是我國的計量規范JJF1001-2011(基本是翻譯,故上文不再譯。) 7 測量儀器的特性 7.24 儀器的測量不確定度 由所用的測量儀器或測量系統引起的測量不確定度分量。 注 1 除原級測量標準采用其他方法外,儀器的不確定度通過對測量儀器或測量系統校準得到。 2 儀器的不確定度通常按B類評定得到。 3 對儀器測量不確定度的有關信息,可在一起說明書中給出。 - 【史評】 國際標準與我國標準,都有關于“儀器的不確定度”的條款,又說明,此儀器的不確定度由校準得來,又說由B類評定得到,且又載入說明書中,先生卻說測量儀器不具有不確定度。可見是一種新說。 我認為不確定度理論根本不正確——那是另一個話題。先生既認為不確定度論是真理,首先得承認原版的不確定度,不要把你自己定義的不確定度,與原版的不確定度混為一談。 - (二)原題的理解符合VIM第三版(2008版與2012版)關于不確定度的定義:不確定度是區間的半寬,該區間以一定的概率包含被測量的真值。根據這項最新國際規范,只能承認提問者的理解正確。更詳細的合法的表述是: 被測量Y 的真值以95%的概率處在以測得值y為中心、以擴展不確定度U為半寬的包含區間內。 JJF 1001-2011未提真值,那是一時糊涂。所說被測量值,就是真值。反正這里的量只有兩種,一個是測得值,另一個必是真值,想含混,也含混不得。 我是誤差理論派,不承認不確定度論的任何說教。然而,既已理解到最通常的情況,用不確定度的人,事實上就是把不確定度當成誤差范圍來用,我也僅在此意義上談論不確定度。規矩灣錦苑先生硬要糾正,我看也是徒勞。——VIM2012版比GUM已有重大改變,國際規范都說不確定度區間包含真值了!你拗不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