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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
校準
檢定
法制性
不具有(自愿)
具有(法律規定)
工作
主要確定計量特性
全面進行評定
依據
校準規范及其它方法(包括自定)
計量檢定規程
結論
一般不判斷,需要時可作出符合性結論
應判定合格與否
證書和報告
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
檢定證書和不合格通知書
回復 dingyayu snap 發表于 2012-9-27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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