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7-11-19 00:22 編輯
124樓某版主“死”到臨頭還嘴硬,在鐵的證據事實面前也不認錯。其撞了南墻也不回頭,見了棺材也不落淚的“擰種”惡習,橫眉冷對千夫指,死豬不怕開水燙的卑劣學風盡顯無疑。 某版主自己就是從事幾何量計量的,對于119樓曬出的JJG30-2012《通用卡尺檢定規程》應該不陌生吧。附錄A中所說的“檢定證書有效期”是指什么應該比我清楚吧,說了一大堆與“有效期至”的區別,曬兩張證書截圖出來給大家看看總是做得到的吧。我估計某版主到死都不會曬出這份證據。 年、月、日是不是計量單位,人人皆知,唯有122樓包括他那個123樓的罵人磚家教頭不知道。也許在描述歷史事件時間長短這個量值時,他們不使用計量單位年,而一律使用計量單位秒,寫一個天文數字,呵呵。 拿不出任何證據來證明“年”、“月”是時間量的計量單位,卻在這里死皮賴臉的狡辯。所有計量人都知道,時間量的計量單位只有“日(天)”、“[小]時”、“分”、“秒”,其中的“秒”是SI單位,可與詞頭并用(通常都是與小于1的詞頭并用)。而“日(天)”、“[小]時”、“分”這三個單位則是國家選定的可與SI單位并用的制外單位(不能與詞頭并用),屬于法定計量單位。除此之外,“年”、“月”屬于常用的記錄或表述日歷年、月的符號或單位(并非“計量單位”,在表示非物理量的時間間隔時,其功能相當于量詞),與SI單位也沒有相應的對應關系。某版主連這種最簡單的常識都拎不清,按某版主的邏輯,是不是“星期”、“周”也是計量單位呀?“檢定周期”本身就是一非物理量,卻被這位奇葩的某版主整出個“量值”出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