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振動、沖擊、轉速計量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振計委”代號(CSBTS/MTC6)),是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直接領導和授權下,在振動、沖擊、轉速計量專業領域內,負責國家計量檢定規程、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的制定、修訂、宣貫及有關工作的專業技術組織。
“振計委”委員,由熟悉振動、沖擊、轉速計量業務的科研院校、檢定、生產和使用單位的計量技術專家和計量管理專家組成。承擔有關計量規程、規范、檢定系統等領域內標準的制定及技術審查等工作。對有關本專業計量規程、規范、檢定系統的重大技術問題有最終解釋權。
“振計委”的工作任務
(一)根據國家有關計量法規、方針、政策和“振計委”制定的檢定系統體系表,向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提出振動、沖擊、轉速計量/測試領域內計量技術法規的政策,技術措施和計量技術法規的中、長期科學研究項目的建議。
(二)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對國家計量技術法規的有關規定,按照積極采用國際法制計量組織(OIML)“國際建議”的方針,結合我國國情,向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提出制定或修訂振動、沖擊、轉速計量技術法規項目計劃。
(三)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批準的計劃,組織振動、沖擊、轉速國家計量檢定規程,技術規范及其它技術法規的制定、修訂工作。
(四)負責組織振動、沖擊、轉速國家計量檢定規程及有關技術法規的審定工作,提出審定結論、意見。對規程中的重大技術問題組織討論和審議,對審定報批的本專業的技術法規的技術內容及編寫質量負責。并承辦向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報批手續。
(五)了解掌握振動、沖擊、轉速計量技術法規的貫徹實施情況,向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提出本專業已頒布實施技術法規的宣貫計劃、人員培訓和技術法規成果獎勵項目的建議。
(六)承擔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授權的國際法制計量組織的技術業務工作,參加本專業國際法制計量組織的技術活動,組織國際、國內標準比對。
(七)負責振動、沖擊、轉速計量技術法規領域的技術咨詢,承擔本專業領域內,各生產部門和地方計量技術法規的制定、修訂和宣貫等服務工作。
(八)承辦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委托的與本專業計量技術法規有關的其他工作。 全國振動沖擊轉速計量技術委員會
二OO九年三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