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天津檢驗檢疫局認真落實“質量和安全年”活動有關要求,加強認證行政監管檢查工作,采取六項措施積極開展管理體系認證有效性監督檢查。
一是加強領導,制定方案。成立了由主管副局長任組長,認證監管處處長為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管理體系認證行政監管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在制定檢查實施方案的基礎上,進一步制定了更詳細的檢查計劃。二是增加抽查獲證企業數量。今年抽查了90家獲證出口企業,比去年增加了78家。檢查的企業涉及冶金、食品、電子等行業,天津局統一組織協調此項工作,向相關部門下達了抽查企業數量和名單,并提出了明確要求。三是加強培訓,統一標準。舉辦為期3天的管理體系認證行政監管人員培訓班。重點講解了認證認可的有關法律法規、管理體系標準,監督檢查的內容、程序、方式方法、要求等,并對參加培訓人員進行了考試。四是突出重點,強化檢查。根據天津地區出口企業現狀及認證情況,明確認證咨詢機構開展咨詢的情況、認證機構開展認證情況、企業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等。五是開展宣傳,推動檢查。在內部,對全局120名處級以上領導干部舉辦了兩期認證認可知識培訓班,講解了認證認可發展概況、認證認可法律法規、管理體系認證標準、行政監管內容;在外部,向檢查企業宣貫認證認可知識,特別向企業認真介紹認證行政監管的目的和意義,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與企業及時進行交流和溝通。六是實施督察,提升質量。為保證監督檢查工作有效開展,天津局組織人員對各小組檢查進行現場督察,對在檢查中遇到的問題進行指導,有效落實檢查的各項內容,不斷提升認證行政監管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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