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有效性的行政監管工作,對切實提高認證監管執法效能,促進認證市場的規范健康有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在“質量和安全年”活動中,天津空港檢驗檢疫局于6月下旬開始了管理體系認證行政監督抽查工作。該局精心組織、周密安排,以“四項機制”確保了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是建立領導負責機制。空港局領導始終高度重視此次認證行政監督抽查工作,由主管局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監督抽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管理體系認證行政監督抽查工作,及時處理抽查中遇到的有關問題。
二是建立規范的監督抽查機制。該局制定了嚴密的監督抽查計劃,選取通過相關培訓的專業人員共同組成監督抽查小組,負責監督抽查工作的具體實施。監督抽查小組實施組長負責制,嚴格按照監督抽查程序及抽查記錄表內容進行抽查,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小組反映。
三是建立總結上報機制。抽查小組建立抽查檔案,對監督抽查情況進行整理匯總,對監督抽查中發現企業有嚴重問題的,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及時上報。認證處組織召開監督抽查工作總結會議,對監督抽查情況進行匯總和總結,并將總結按照要求及時上報。
四是建立和諧幫促發展機制。為落實“質量和安全年”活動部署,結合天津市政府“保增長、渡難關、上水平”和“穩外貿”的工作要求,監督抽查工作以不給企業增加任何負擔為原則,積極與企業進行溝通、交流,幫扶企業提升管理水平,促進天津地區出口企業管理體系認證有效性的提升。
憑借良好、有效的監督抽查機制,加上抽查企業的積極配合,監督抽查工作開展順利,轄區內30家企業的監督抽查工作已于近日全部完成,較預計完成時間有所提前。從抽查結果來看,轄區內出口企業的管理體系認證有效性總體良好,企業的管理水平和第一責任人意識較以往有所提高,認證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職業操守符合規定;但在審核人天數,記錄的規范填寫和動態管理,小量具的及時檢校等方面也存在著不足,需要認證機構和企業管理者給予關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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