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吉林延邊州質監局創新工作方式,對所屬的8個縣(市)局進行執法巡回授課,促進執法理念轉變和執法行為的規范,收到良好效果。 巡講采用講課、問答、現場模擬等互動的形式,突出解決了各局執法中出現的實際問題,克服了以往說教式的理論講解,結合各局的實際情況進行了案例式、類型化查擺,尤其是對違法事實的認定、執法程序中出現的問題等,進行了深入細致地剖析,用實例解讀各種疑難案件的處理。
延邊州質監局在巡講中著力強調執法人員要充分認識到質監系統執法面臨的各種常規管理觀念、模式的轉變和應對突發事件的綜合能力、充分認識到質監事業的發展和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的關系,苦練內功,加深對各種法律知識的學習和理解,達到融會貫通。該局對執法人員提出“五要”的要求:一是在制作現場筆錄文書中要充分考慮到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做到記錄客觀、詳實、準確;二是在制作調查筆錄文書中要做到點和面的結合,圍繞違法事實這個中心點,從違法動機、主體、行為、事實等方面展開詳細的調查;三是在收集證據中要做到環環相扣,把現場、調查及其他相關證據形成鏈條;四是在適用登記保存、封存、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時要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區別對待,正確行使;五是在適用法律法規上要準確無誤,做到罰當其過。同時,在行政執法的內部審查中要嚴把立案審批關、案件審理關、結案審核關,尤其是要大力加強案審會的集體審議功能,強調案審委成員必須從事實、證據、程序、適用及案件后續工作等方面進行重點審查,不走過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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