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各直屬檢驗檢疫局:
2008年實驗室資質認定專項監督檢查工作,在地方兩局、各國家計量認證行業評審組、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國家認監委認證認可技術研究所等單位的大力支持下,在各有關部門的支持和配合下,堅持科學發展觀,克服困難,圓滿完成既定工作目標。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國家認監委于2008年9月下達了《關于開展2008年度資質認定獲證實驗室專項監督檢查的通知》(國認實函[2008]151號),要求各地以國家質檢總局確定的家具、玩具、服裝等10個領域以及食品類實驗室作為監督的重點, 對獲證實驗室進行監督檢查。
據不完全統計,各地質量技術監督局共派出檢查人員300多人次,檢查了資質認定獲證實驗室2890家,查閱檢測報告1萬多份,核實和檢查實驗室人員3萬多人、儀器設備4萬多臺套。
在各地方局檢查的基礎上,國家認監委組織了13個檢查小組,對隨機抽取的88家實驗室(其中屬于國家認監委發證的33家,屬于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發證的55家)組織跨省監督檢查,對8家出入境檢驗檢疫系統實驗室落實《關于進一步做好出入境檢驗檢疫實驗室資質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認實函[2006]88號)文件的情況進行了核查;對13個省局的資質認定行政許可的管理工作進行了實地調查。
各地方局相繼轉發國家認監委的文件,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提出了具體的安排和部署。各地方局的主管領導高度重視,親自主持這次監督檢查工作。各地方局的主管處室制定了具體的實施方案,確定了抽查單位的名單,本著專業技術互補、軟件硬件結合的原則組織精干的檢查小組開展檢查活動。
多數國家計量認證行業評審組及時轉發了有關文件,組織了系統內實驗室的自查。
各獲證實驗室按著國家認監委規定的檢查內容,對本實驗室管理體系運行情況和檢測能力持續維持情況自覺進行自查。在實驗室自查的基礎上,國家認監委和地方質量技術監督局開展了兩個層面的監督檢查。各檢查組在檢查工作開始前認真學習檢查要求,在檢查過程中分工協作逐條認真檢查。在時間短,任務重的情況下,檢查組能夠抓住檢查重點,嚴格檢查程序,不留死角,嚴格執行國家認監委的檢查要求和評定標準。
河北、北京、湖南、安徽、甘肅、山東、湖北、廣東、福建、云南、黑龍江、河南、江蘇等省(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按時向國家認監委報告了2008年度資質認定專項監督檢查情況。
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對96家違規實驗室做出注銷或暫停
CMA的決定,其中,福建、安徽、山東、甘肅等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查處33家不合格實驗室。
國家認監委對在2008年度接受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的省內檢查及國家認監委組織的跨省監督檢查活動中表現良好的實驗室提出表揚,希望它們再接再厲,一如既往做好實驗室日常管理工作,對檢查中發現嚴重問題的實驗室由頒證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國家認監委做出相應處理。資質認定證書已經超出有效期的,不得再向社會出具公證數據。
二、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對照《2008年度資質認定專項監督檢查表》規定的六個方面檢查內容,監督檢查發現實驗室存在的問題有以下幾方面:
(一) 在組織和管理方面,實驗室自我完善持續改進的機制尚不健全
實驗室的日常監督工作不能持續有效進行,個別實驗室尚未開展自我監督工作,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不符合無糾正措施或糾正措施的記錄不完善。一些實驗室管理體系的管理體系內部審核不注重解決體系運行中的實際問題 。
(二) 《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的宣貫不夠徹底
少數實驗室的質量體系轉版工作尚未完成;已編制的質量體系文件存在著對《評審準則》理解偏離和可操作性差的問題;一些按照《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編寫的體系文件中未覆蓋實驗室資質認定的有關要求。
(三) 管理不規范的現象依然存在
在儀器設備的管理方面,有些實驗室沒有按照規定執行量值溯源,儀器設備檔案及使用記錄不夠健全,設備的期間核查基本尚未開始;人員培訓不全面,有的內審員未經評審準則的培訓,尤其是一些管理者對資質認定及相關法律法規相知甚少;檢驗報告和原始記錄信息缺失、簽字不規范,建工類實驗室檢測報告格式過于簡單。
(四) 監管不力的現象仍很突出
有的實驗室超越資質認定范圍檢測、超期檢測,個別實驗室甚至無證開展檢測;有的實驗室最高管理者變更、技術負責人變更、地址變更、檢測標準變更時不辦理變更手續;個別實驗室還按照作廢的文件建立的質量體系,甚至不知道《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及其全套工作表格早已發布。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強培訓
國家認監委和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要繼續舉辦《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培訓班,幫助實驗室準確理解資質認定評審準則。鼓勵各行業檢測機構積極開展專題培訓和對口交流,提高檢測人員、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在關注內審員培訓工作同時,要加大對實驗室負責人的培訓力度。要把對法律法規的學習和理解作為培訓和考試的重要內容。
(二)抓好實驗室監管工作
強化獲證后監督力度,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實驗室進行重點監管。 要加強對無證檢測、超期檢測、超范圍檢測的監管力度。
(三) 加強評審員隊伍建設
加強評審員的認真履行職責、嚴把評審質量關的教育。對評審員實施動態監督管理,對評審員的工作質量進行跟蹤,召開評審員交流研討會,統一評審尺度。
(四)加強信息化建設
鼓勵各地采取引進、開發等手段建立本地區的信息系統。敦促獲證實驗室充分利用中國檢測資源共享網的平臺,及時更新相關信息。國家認監委將適時組織交流推廣工作,推動資質認定工作信息化建設。
(五)做好專項監督檢查的善后處理工作。
對存在嚴重問題的實驗室(包括拒絕檢查的實驗室),由發證機關依據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暫停其資質,整改合格后恢復其資質,并將有關情況上報國家認監委。對于依法注銷或者撤銷資質的實驗室,要通過公告形式向社會公示,一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資質認定。
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各直屬檢驗檢疫局、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和各國家計量認證行業評審組要加強溝通和協調,按照統一的資質認定工作程序和準則,做好資質認定的評審工作,提高資質認定工作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