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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21號 隨著業務發展和機構改制,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實驗室(以下簡稱CCC實驗室)的名稱日趨多樣,既不統一也不規范,少數CCC實驗室甚至已經不再使用我委在CCC實驗室指定時的名稱,這不僅使申請人產生疑惑,也與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不符,甚至造成責任追究等管理上的困難。為此,經研究決定,認監委要求規范CCC實驗室的指定名稱,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請各CCC實驗室遵照執行。
一、CCC實驗室的指定名稱應統一使用該機構具有法人資質的名稱,該機構應獲得實驗室資質認定及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的認可。
二、各CCC實驗室需于4月30日前(以我委收到上報資料時間為準)提交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實驗室名稱確認表(附后)。我委將隨后統一公告CCC實驗室指定名稱。
三、自2009年6月1日起,承擔強制性產品認證檢測任務的CCC實驗室應當按我委公告的指定名稱出具檢測報告并收取檢測費用,不得以其它名稱出具檢測報告或收取費用。
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認證機構(以下簡稱CCC認證機構)不得接受以指定名稱以外名稱出具的檢測報告。CCC認證機構/CCC實驗室有違反本公告規定的,我委將暫停其CCC認證/檢測業務,對產生不良影響且情節嚴重的,我委將撤銷其CCC認證/檢測業務資質。
四、本公告不影響實驗室所承擔的其它檢測任務的對外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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