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力公司所用計量單位不合法? 一名市民準備就此提起訴訟
作者:大河報 2008-10-30
日前,有讀者根據掌握的情況和鄭州熱力公司自己提供的數據,計算出鄭州目前熱力的真正價格基本上是出口價格的數倍,并認為鄭州供暖現行計費方式掩蓋了暴利黑幕。針對該說法,熱力公司沒有表態。昨天,一名市民指出,鄭州熱力公司故意把熱量的單位用“噸”表示,并用難以衡量的“元/平方米/日”作為暖氣的計量單位,明顯違反國家計量法規。目前,該市民已經聯系律師,做好了起訴熱力公司計量違法欺詐的準備。
暖氣計量單位搞暈鄭州市民
“居民用熱160元/噸,居民用暖0.245元/平方米/日。對于這些,我們真是搞不懂,乍一看還以為熱力公司是在賣水,是在收物業管理費。熱力怎么能使用噸來計算?暖氣怎么可以按照面積來計算呢?”大河網網友趙先生說。
熱力調價聽證會代表包洪恩說:“我搞了幾十年會計工作,也不知道熱力公司說的‘居民用熱160元/噸’是個什么概念,大部分人都被他們的專業術語搞暈了。”
“用什么樣的單位作為交易的計量單位十分重要。”業內人士黃先生告訴記者,比如賣手機只能用“元/個”,賣雞蛋只能用“元/公斤”,雖然很多人都不在意,但這樣的選擇卻十分重要——假如手機論公斤賣、雞蛋按照個數賣,市場肯定會混亂,公平交易也就無從談起。
“0.245元/平方米/日和一個雞蛋1塊錢一樣都是個偽價格概念,因為這樣的價格概念同樣無法讓消費者去制約產品的質量。”黃先生認為,把“居民用熱160元/噸,居民用暖0.245元/平方米/日”這樣的價格拿到聽證會上去聽證就像是聽證一個雞蛋該不該賣1塊錢一樣荒唐,因為雞蛋有大有小,溫度有高有低。
使用非法定計量單位熱力公司涉嫌違法
鄭州市民葛先生認為,熱力公司在諸多正式文件中故意將熱量單位表述為眾人弄不懂的“噸”等概念,不僅涉嫌欺詐消費者,而且還違反了國家計量法規。
葛先生告訴記者,《計量法》和1984年國務院發布的《關于統一計量制度的命令》明確規定,我國的計量單位一律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而在國務院頒布的法定計量單位中,熱量的單位是焦耳。2000年5月27日河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的《河南省計量監督管理條例》也明文規定,國際單位制計量單位和國家選定的其他計量單位為國家法定計量單位。非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應當廢除。
“鄭州熱力公司使用國家已廢止的非法定計量單位表述熱力價格,意在攪渾鄭州暖氣價格,掩蓋暴利真相。其行為不僅違反有關計量法規,而且還涉嫌欺詐消費者。”葛先生表示,他已經聯系了律師,做好了起訴熱力公司的準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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