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質檢量函〔2008〕605號
關于開展出租車計價器等計量器具軟件檢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各有關單位:
2008年8月初,有個別城市的出租車計價器因芯片設定有誤出現死機現象。經過緊急處置,這些出租車計價器及時得到了修復。總局已責成有關地方局查明原因,認真解決。為防止類似事件發生,總局決定對全國出租車計價器、稅控燃油加油機、電子計價秤等帶有程序軟件的計量器具生產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現要求如下:
一、計量器具制造企業自查。各出租車計價器、稅控燃油加油機、電子計價秤等計量器具制造企業,要對本企業所制造的上述計量器具軟件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重點檢查計量器具中的軟件是否存在非正常鎖死現象,是否存在軟件漏洞,是否感染過病毒,包括產品是否按要求具備防止計量作弊的功能等。發現問題要及時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和有關單位報告,并通過召回、修理等手段及時進行解決。自查應于2008年9月底前結束,并于10月中旬前將自查情況上報當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要認真對計量器具制造企業的自查報告進行審核,發現問題立即督促企業進行整改。同時,還要根據計量器具制造企業的自查情況,抽查部分企業的計量器具軟件,委托計量器具型式評價技術機構對其軟件進行測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三、各有關計量器具型式評價技術機構要積極協助企業開展計量器具軟件的檢查和測試,采取多種手段分析軟件中可能存在的問題或漏洞,幫助企業及早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同時,計量器具型式評價技術機構也要加強對計量器具軟件測試方面的研究,嚴格按照《計量器具軟件測試指南》(JJF1182-2008)等技術要求,對計量器具進行型式評價和測試。
四、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要在2008年11月底前,將本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計量器具軟件檢查的有關情況上報國家質檢總局計量司。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題詞:計量 軟件 檢查 通知
抄送:辦公廳、計量司,存檔(2)。
國家質檢總局辦公廳 2008年8月27日印發
錄入:王曉川 校對:朱美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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