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違反"三定" 仍然開展名牌評選 核心提示:25日,北京律師張顯峰和周澤聯合致函國家質檢總局,建議質檢總局停止目前還在進行的2008年度的名牌評選活動,今后不再直接或間接搞任何名牌評選活動。 人民網8月27日報道 繼反壟斷審查之后,國家質檢總局再次遭遇信任危機。
25日,北京律師張顯峰和周澤聯合致函國家質檢總局,建議質檢總局停止目前還在進行的2008年度的名牌評選活動,今后不再直接或間接搞任何名牌評選活動,撤銷尚在“有效期”內的各種“中國名牌”、“中國世界名牌”產品的相應稱號,并廢止《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文件,以及撤銷“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
兩律師同時致函國家工商總局,表示質檢總局該行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廣告法”的相關規定。對此,國家質檢總局未予正面回應。
三定方案:不再選名牌
8月12日,國家質檢總局公布新的三定方案規定,不再直接辦理與企業和產品有關的名牌評選活動;進一步減少直接審批事項,下放審批權限。
針對質檢總局“三定”方案對其職能的調整,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凱分析說,質檢總局對于名牌評選活動的職能調整,遵循了政府權力與市場和社會剝離的思路。汪玉凱說,政策不應圍繞產品質量本身做文章,容易滋生腐敗,這方面職能政府不應介入。
律師:“評選”有損公信力
根據公布的資料顯示,質檢總局2001年開始直接舉辦“中國名牌產品”評選,每年舉辦一次。質檢總局還于2005年推出了“中國世界名牌產品”的評選。這期間,圍繞政府評選名牌的爭議和質疑一直沒有平息。
張顯峰律師在2005年曾就名牌評選活動事宜致函國家質檢總局,包括公安部和工商總局。他認為,質檢總局只是表示不再直接辦理與企業和產品有關的名牌評選活動,但如果“間接”參與,可能涉及違法程度更高的活動。
兩律師在律師函里表示,質檢總局的名牌評選活動給國家機關的公信力帶來極大隱患;此活動無法律依據,系違法行為;進行名牌評選事宜的“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的秘書處設在質檢總局質量監督司,是分享國家機關權威。
質檢總局新聞辦昨天對本報記者表示“不了解”今年的名牌評選活動。記者詢問“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的秘書處是否設在該局,總局新聞辦稱“應該不是”。
個別省份仍在“評選”
但是,中國名牌網的信息顯示,目前質檢系統仍在參與中國名牌評選。
昨天,記者撥通了質檢總局網站上公布的,河北和江蘇兩省申報2008年中國名牌的企業主要數據省級公示聯系人的電話,對方均對《每日經濟新聞》表示,該項工作由地方質檢局操作,是由國家質檢總局傳達到地方。河北省公示聯系人表示,河北省質檢局先向國家質檢總局推薦申報2008年中國名牌產品的企業,“再由質檢總局來評選。”并且公示通知明確該項工作是“按照國家質檢總局和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的要求”。
兩律師認為“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已沒有存在的意義。汪玉凱認為,新的“三定”方案開始實行之后,該委員會應該轉變為獨立的第三方機構,不能與國家機關有瓜葛。對于該委員會的運作,應該進一步出臺配套措施 (本文來源:人民網 作者:朱小雯) ![]()
[ 本帖最后由 duomeiti 于 2008-8-27 16:35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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