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ISO9000的幾點體會 -----審核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貫徹ISO9000是推動組織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產品質量的一個重要手段。GB/T19001-ISO9001:2000標準頒布實施已兩年多了,根據本人審核和審議工作經歷,把審核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的體會寫出來供大家參考,不對之處請予指正。 一.關于4.2.2質量手冊及QMS文件的編寫
在審核、審議中往往發現,有些企業組織的Q手冊或程序文件面孔一樣,錯誤也一樣。有些QMS文件特別是Q手冊寫的過于原則,過于抽象,看不出有企業的任何特點。但是審核組沒有向受審核方指出,我認為不妥。審核組必須明確向受審核方指出其問題,這有利于組織的改進提高。問題的原因有組織/企業的責任,也有咨詢的責任(這里是客觀分析,不是要審核組去追究誰的責任); 一般講咨詢師對標準較熟,對企業不夠了解;而企業對標準理解不夠,對企業自身/產品較熟悉。
從我在企業多年從事管理工作經驗,以及后來從事咨詢和審核、審議的體會,我認為主要是二者的結合與QMS策劃時文件編寫指導原則不明確所致。二者的結合需要雙方的配合,需要必要的運行和改進時間。
QMS文件編寫應當注意“符合、適宜、有效” 。 符合:首先要符合ISO9001:2000標準的要求,這是最基本的要求,不符合怎能通過ISO9001:2000的認證。
適宜:手冊,特別是程序文件及作業文件一定要與企業和產品相適宜,才能便于運作,有可操作性。企業規模不同,人員構成不同,性質不同,管理特色是不一樣的;產品,是高精尖產品,還是一般普及性產品;是IT產品還是機械產品;是銷售服務還是設計開發 ;還是賓館餐飲;產品不同,管理不同,質量保證特色不同。企業不同,產品不同,其QMS文件差別是很遠的。比如:同樣是7.5.3,在機械廠和工貿公司或公安局他們的表現方式是截然不同的;就是同行業不同的兩個組織(或企業)其表現方式也不會完全一致,有的可能要用標牌來標隨工單即可表示。再如8.2.4產品的監視和測量,過程檢查要不要確定首件,進查幾件查什么項目,如何記錄在機械廠的文件都應描述清楚;在工貿公司則沒有這個必要。
有效:QMS文件編寫的效果,可以通過內審、管理評審、通過顧客滿意;以及外部認證審核進行評價;如果能促進組織的管理,有利產品質量提高,增強顧客滿意,運行就有效;否則或者說明QMS運行有效性差,或者說明QMS不夠充分不太適宜,有文件應修改完善,持續改進其有效性、適宜性。不少審核組對此重視不夠,只在文"QMS文件基本符合標準要求",在審4.2.1/4.2.2/4.2.3 時均未向受審核方指出,這不利于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
我認為,發現此類問題,在審管理層或主管部門時,在肯定QMS文件基本符合標準要求同時,應當面指出QMS文件符合企業/產品方面的不足。如:7.5.3/8.2.3/8.2.4 等方面可操作性差,提請受審核方注意改進;這才符合ISO對審核員的要求;符合認證中心對企業的承諾----促進組織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關于6.2的審核
有的審核員在審6.2時,只審核年度培訓計劃及實施,審核培訓的有效性與記錄的保持。
我認為這是對標準理解不全面所至。標準6.2的重點是“基于適當的教育、培訓、技能和經驗,從事影響產品質量工作的人員應是能夠勝任的”。所以審核時應當查:
(1從事質量工作人員能力的確定;
(2是否采取培訓或其他措施來滿足這些要求.
(3采取培訓或其他措施的有效性評價
(4員工對本職工作重要性認識,及如何為實現質量目標做貢獻或努力的情況.
(5查人員是否勝任s
(6培訓等相關措施記錄的保持
注意:
1.能力可以從接受教育的程度(也就是常說的學歷)、培訓(包括各種專業培訓)、技能(包括各工種技術水平等級評定、高級工程師/工程師/技術員或技師、高級工/中級工/或電工本、司機駕駛執照、計量員證等)、經驗(包括**年的相關工作經歷等)來證實。
2.可以查年度培訓計劃及實施,但6.2決不單單指培訓,還可以采取調動/調整有相關工作資歷的人員來滿足該崗位能力的需求。對于小型企業無年度培訓計劃就開不合格是不妥的,是不符合標準本意的;只實施了必要的培訓就可以,就不必開不合格。
3.有效性評價也決不單單是指培訓有效性評價,還可以包括業績的評價,或現場操作技能的評價,重要的是看員工是否勝任 。
4.特別應注意,審核組匯總后一定要評價:組織的各部門從事質量工作的人員是否能夠勝任,還是基本勝任。審核員應具備相關專業知識,才能通過查閱相關人員教育、培訓、技能和經歷,以及相關部門核發上崗證,技能等級證等判斷員工是否勝任。比如:汽修企業GB/T16739規定很清楚,一類汽修企業,經理必須是大專以上文化水平,從事汽修業4年以上或技術管理工作8年以上;質檢人員不少于3名,檢驗員 必須取得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培訓合格的資質;維修工必須持(交通主管部門培訓合格的資質)證上崗, 高級工≥20%,中級工≥40%等。可審核、審議中,就發現個別審核組/審核員對此不甚了解,審核有年度培訓計劃有實施即予通過,既未審核到GB/T16739 對人員規定的要求也未向管理層/主管部門指出其不足;這會使受審核方認為我們不懂汽車修理,看不起我們審核組的,應當引起的我們重視!至于開不開不合格要根據具體情況來決定。
6.2的審核不到位,也說明審核組專業能力不足;筆者審核、監督審核與審議時就發現過此類問題。但在審議時也看到有的審核組做的不錯,在與管理層溝通時明確指出:總體看人員是勝任的,但個別重要崗位能力不足,應補充必要的管理/技術人才;這增強了企業最高管理者引進人才的決心,有利企業發展的后勁,得到企業的認可 。
[ 本帖最后由 duomeiti 于 2007-3-21 14:17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