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證書/報告正面(第1頁)
1、證書類別:
(1)、檢定證書、檢定結果通知書;
(2)、校準證書(帶cnas標記)、校準證書(不帶CNAs標記);
(3)、檢測報告(計量認證證書包含的項目:帶CMA、CAL標記)、檢測報告(計量認證證書未包含的項目:不帶CMA、CAL標記)。
2、證書編號:正面與續頁保持一致,若修改應出現替代標識(若證書還未發給客戶就已經發現問題,可以不用替代標識,直接銷毀原錯誤證書/報告,重新出具正確的證書/報告),原證書/報告應銷毀。
3、送檢儀器設備的基本信息的準確性,表達的規范性以及與原始記錄的一致性。
4、檢定證書、檢定結果通知書:(1)、正面與續頁的技術依據應一致;(2)、技術依據應現行有效,且書寫正確;(3)、結論與證書類別應匹配。
5、證書/報告中的簽字:(1)、簽字齊全;(2)、簽字人應具有相應資格;(3)、所有簽字必須由本人親自簽寫,不得代簽;(4)、簽字順序應與原始記錄一致。
6、印章:必須與證書類別一致。
7、檢定/校準/檢測日期、有效日期、樣品接受日期應符合邏輯。
二、證書/報告續頁
1、計量授權信息的準確性:主要是計量授權證書號的準確性。
2、技術依據的準確性(若是通過實驗室認可的項目,其技術依據應與授權能力表中的技術依據一致,若該版本作廢,則應使用新版本的技術依據)。
3、環境條件:(1)、與相應技術依據的要求的符合性;(2)、與原始記錄的一致性;(3)與季節以及與當地環境條件的邏輯性。
4、數據/結果表達的規范性、準確性以及與原始記錄的一致性。
5、續頁的頁碼:證書/報告的正面默認為第1頁,續頁累加。
6、簡化證書/報告:(1)、是否應出具為簡化證書/報告;(2)、正面凡是出現“見證書背面”或“見證書續頁”等字樣的,在續頁中必須詳細列出。
三、記錄
1、原始記錄的格式應經過批準后方可使用,不得使用未經批準的原始記錄。
2、原始記錄的格式一經批準使用,不得隨意修改,若必須修改,則修改后的記錄格式必須經批準后方可使用。
3、原始記錄的填寫應完整,不需記錄的地方應以斜線(或對角線)“/”代替。
4、原始記錄的填寫應清晰,字跡應可辨認。
5、原始記錄的修改應規范:即在需更正部分劃雙橫線“ =”,將正確的內容填寫在附近不易產生誤解的的空白處,并在劃線處標注印記。
6、原始記錄應使用易于保持的鋼筆、簽字筆等,而不準使用鉛筆等不易保存的書寫工具。
7、檢測/校準/檢定結束后,原始記錄必須交業務部統一保存。
自己在工作中的經驗總結,給各位同仁參考。
[ 本帖最后由 cansey 于 2008-12-11 15:02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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