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公示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建市監處罰﹝2025﹞203號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智德認證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91410100MA9G6WKC36 |
| 法定代表人: |
李永杰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 處罰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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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罰事由: |
增加、減少、遺漏認證基本規范、認證規則規定的程序的行為案 |
| 處罰結果: |
當事人遺漏認證基本規范、認證規則規定的程序要求,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本局決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處5萬元罰款。 |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5-09-09 |
| 處罰機關: |
建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出處截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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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違法事實:2024年3月28日,當事人在認證活動中未核實待審核材料真實性,未能發現該報告系偽造,通過了認證對象的2024年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監督審核。
行政處罰種類、依據、內容:當事人遺漏認證基本規范、認證規則規定的程序要求,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本局決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處5萬元罰款。
行政處罰履行方式和期限:當事人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按照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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