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開始
舉報
當然了.docx
2025-8-10 09:30 上傳
點擊文件名下載附件
84.16 KB, 下載次數: 10, 下載積分: 金幣 -1
增增增 發表于 2025-8-10 09:30 CNAS和CMA都由能力的情況下,檢測報告能蓋兩個章嗎,當然了[/url]
計量小肖新 發表于 2025-8-11 16:29 那就是說這個認證標識不包括CMA標識嗎?
個人認為最好不要在同一份證書報告上使用兩種標識。使用兩種標識不出問題還好,如果一旦出問題就有可能承擔風險。CNAS-R01:2023《認可標識使用和認可狀態聲明規則》有如下規定:
a.png (992.35 KB, 下載次數: 72) 下載附件 2025-8-12 17:24 上傳
a.png (992.35 KB, 下載次數: 72)
下載附件
2025-8-12 17:24 上傳
所以當出現糾紛官司時,到底是由CMA出庭還是由CNAS出庭?還是由兩家共同出庭?按理說CMA與CNAS兩家的活動根本不搭界。
路云 發表于 2025-8-12 17:28 個人認為最好不要在同一份證書報告上使用兩種標識。使用兩種標識不出問題還好,如果一旦出問題就有可能承擔 ...
計量小肖新 發表于 2025-8-13 16:00 CNAS和CMA不同時蓋章這個說法最近好多人在說,一直找不到出處,只找到這么一句話,但是沒有明說CMA認證; ...
個人感覺相同檢測能力,一旦通過了CMA就沒必要再去趟CNAS的渾水了,而且CMA具有法律證明作用,CNAS沒有什么必要性。
CMA是我國境內的法制監管的強制性要求,與CNAS不搭界。通過了CMA資質認定,也僅僅是在國內有效,國際并不互認。
如果法定計量授權放開了,校準也就沒必要申請CNAS,讓CNAS自己玩去吧。
在計量領域,依據現行的計量法,政府計量行政主管部門在法制計量領域應該只管強制檢定、非強制檢定、型式評價、執法檢查等。當下的所謂校準授權,從頂層的法律法規中是找不到依據的。無非就是政府在打擦邊球,將“校準”與“非強制檢定”畫等號。再怎么放開,也僅僅是在國內有效,不可能取代CNAS的能力認可。
真正規范的做法,就是鐵路警察各管一段。國內法制計量范疇的活動屬于政府行為,應該只管檢定(包括強制檢定、非強制檢定)、型式評價與執法檢查,校準本就應該回歸它的市場屬性,由CNAS監管。正是因為校準市場這塊蛋糕太大,政府是吃著碗里的,又不想放棄鍋里的,所以才導致計量法的修訂至今難產。
路云 發表于 2025-8-13 17:46 個人感覺相同檢測能力,一旦通過了CMA就沒必要再去趟CNAS的渾水了,而且CMA具有法律證明作用,CNAS沒有什么 ...
Sundy1250 發表于 2025-8-14 08:47 個人感覺這個說得對,既然有相同檢測能力,一旦通過了CMA就沒必要再去趟CNAS的渾水了 ...
說明您根本就拎不清CMA與CNAS的區別。國家為什么要搞兩套體系呀?為什么不取締CNAS呀?
zyq6006594 發表于 2025-8-19 14:37 確實,現在很多內地市級計量部門,公檢法等其他事業單位檢測機構,都申請注銷CNAS認可,是大勢所趨,還是 ...
并非大勢所趨。主動申請注銷的不少,主動申請認可的也很多。個人感覺CNAS監管的嚴苛程度和查處頻次,CMA要遜色得多(這可以比較兩者公示的暫停、注銷、撤銷的公告的數量和頻次,就可以發現差別巨大)。
正因為CNAS是自愿申請認可,很多不具備維系能力的機構,都是頭腦發熱一窩蜂地去申請認可。等運行一兩個審核周期后,才發現投入維系CNAS運營的人財物力成本要遠高于CMA。如果沒有相當數量的外檢業務,的確是入不付出。所以才會導致很多機構難以維系運營而主動放棄。
路云 發表于 2025-8-20 17:01 并非大勢所趨。主動申請注銷的不少,主動申請認可的也很多。個人感覺CNAS監管的嚴苛程度和查處頻次,CMA要 ...
本版積分規則 發表回復 回帖后跳轉到最后一頁
小黑屋|Archiver|計量論壇 ( 閩ICP備06005787號-1—304所 ) 電話: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閩公網安備 35020602000072號
GMT+8, 2025-12-4 14:03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