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3-11-3 15:11 編輯
wjq6421 發表于 2023-10-31 13:30
樓上路云老師給出了解釋,我的理解是:
“檢定證書和校準證書應包含包括了測量結果及其不確定度和(或)一個 ... 樓上路云老師給出了解釋,我的理解是: “檢定證書和校準證書應包含包括了測量結果及其不確定度和(或)一個是否符合檢定規程或校準規范中規定要求的結論” 1.要么給出測量結果及其不確定度, 2.要么宣稱符合檢定規程或者校準規范中規定的結論。 無論是《檢定證書》還是《校準證書》,都不可能只給出符合性判定的“結論”,不給出“檢定/校準結果”。《檢定證書》也不可能只給出檢定結果及不確定度,而不給出“檢定結論”。 CNAS只管校準不管檢定,后者屬于法制計量范疇的活動,由政府計量行政主管部門去管,CNAS不插手干預。CNAS關注的是“測量結果的計量溯源性”,而不是通常意義下的“溯源性”。CNAS所關注的,就是具有“計量溯源性”的“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而不是用最大允差絕對值MPEV套算出來的,合格計量器具的不確定度最大允許極限值。因為前者是用實際檢測數據評估出來的,與實施檢定/校準過程的機構的人、機、法、環,具有嚴格地綁定關系。而后者不是用實際檢測數據評估出來的,而是人為規定的,合格計量器具的最低極限要求。只要檢定合格,全世界都一樣,它不是被檢/校對象的實際計量特性的真實定量表征,僅僅相當于一個合格與否的定性結論。 校準與檢定的理念不同,前者是測量設備符合“預期使用的計量要求”,而不是符合“法定的計量要求”(當然兩者的合格判據的值可以相同)。 校準的理念通常都是做修正測量,所以校準等級序列通常都是以“不確定度”作為量傳比的。因此,自國家基準所復現的量值,直至最末一級的測量結果,都應該是一致的(即“系統誤差”通過修正的手段予以了最大限度的抵償),只是各級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自上而下逐級擴大。 檢定則不同,檢定通常是做不修正測量,是以誤差限來控制量傳比的。所以,自國家基準所復現的量值,直至最末一級的測量結果,是不一致的,但總誤差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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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 14:31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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