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3-3-30 15:32 編輯
多日無暇回復,今日得閑,略述己見。 這個測量結果與JJF 1059.1的測量結果表達不一致。 不清楚哪里不一致。“測量結果”可以是被測量的“測得值”,也可以是測得值的“誤差”。68樓說的第1種情況,是根本不知道儀器的實際誤差,無法對測量結果進行修正,只能將所謂的“未定系統誤差”作為“不確定度”來處理。這么處理的結果,就是把未經修正的最終“測量結果(多次測量結果的平均值)”的誤差視為0,將“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放大到允許極限。 第2種情況是已經知道儀器的實際誤差(或“修正值”)及其“不確定度”。對于儀器的使用者來說,其參考價值遠高于所謂的“等量代換”的結果。 名為不修正,實際效果是修正了 修正了就是修正了,沒修正就是沒修正,概念不容混淆。第2種情況修正了的測量結果是19.9 kN,未修正的測量結果是20.0 kN。前者我也同樣可以給出測量結果的誤差估計值E=0.0 %。但無論修正還是不修正,“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U”是不會因修正而改變的。 這與GUM是矛盾的,畢竟在GUM方法中,測量(不是校準)結果表達中是不可能出現誤差的,因為只有測得值,沒有參考值。準確度高意味著測量不確定度小,反之亦然 對于不修正測量來說,“誤差”是會自上而下逐級傳遞的。不是說“測量”沒有參考值,測量結果就沒有誤差了。“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大小,不僅取決于測量儀器,還取決于被測對象自身的性能。 “準確度高意味著測量不確定度小”,這就是指修正測量,即“校準”的理念,以不確定度之比作為量傳比。自上而下,各級測量結果的誤差一樣(都是0),唯獨不同的,就是各級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自上而下逐級擴大。而不是“檢定”的理念,以誤差限之比作為量傳比,進行不修正測量。自上而下,不僅各級測量結果的誤差逐級擴大,不確定度也逐級擴大,但兩者處于可控范圍內。 所以從理論上說,校準完全可以不對偏移性參量(誤差)提出限定范圍要求(因為都可以通過修正的手段解決),而只需對離散性參量提出限定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