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條文解釋》第六條規定如下: 對需要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國家標準。國家標準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對沒有國家標準而又需要在全國某個行業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可以制定行業標準。行業標準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在公布國家標準之后,該項行業標準即行廢止。對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統一的工業產品的安全、衛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標準。地方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在公布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之后,該項地方標準即行廢止。 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企業的產品標準須報當地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已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國家鼓勵企業制定嚴于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在企業內部適用。 法律對標準的制定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 1.本條是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的制定部門和各類標準的適用范圍的規定。 2.對需要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下列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國家標準(含標準樣品的制作): 通用技術術語符號代號(含代碼)、文件格式、制圖方法等通用技術要求和互換配合要求; 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技術要求; 基本原料、燃料、材料的技術要求; 通用基礎件的技術要求; 通用的試驗、檢驗方法; 工農業生產、工程建設、信息、能源、資源和交通運輸等通用的管理技術要求; 工程建設的勘察、規劃、設計、施工及驗收的重要技術要求; 國家需要控制的其他重要產品和工程建設的通用技術要求。 國家標準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編制計劃,組織草擬,統一審批、編號、發布。 其中,藥品、獸藥的國家標準,分別由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農業主管部門審批編號、發布,食品衛生、環境保護國家標準分別由衛生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國務院標準
化行政主管部門編號、發布;工程建設國家標準,由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審批,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編號,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工程建設主管部門聯合發布。 3.對沒有國家標準而又需要在全國某個行業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可以制定行業標準(含標準樣品的制作)。制定行業標準的項目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行業標準主管部門確定。 行業標準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編制計劃,組織草擬,統一審批、編號、發布,并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行業標準在相應的國家標準實施后,自行廢止。 4.對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統一的工業產品的安全、衛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標準。制定地方標準的項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地方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編制計劃,組織草擬,統一審批、編號、發布,并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法律、行政法規對地方標準的制定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 地方標準在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實施后,自行廢止。 5.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應當制定相應的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企業標準由企業組織制定,并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備案。 6.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要求“備案”的含義是指,負責制定標準的部門、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規定的要求,向規定的部門備案;受理備案的部門有權對與相關法律、行政法規、上一級標準相抵觸的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提出修改建議,責令備案的部門或企業限期改進或停止執行。制定標準的部門,應對標準實施的后果承擔責任。 7.“企業的產品標準須報當地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是指,按企業的隸屬關系,向企業的主管部門和與主管部門同級的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所屬企業的企業產品標準,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雙重領導的企業,企業產品標準還要報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縣(含縣)屬以下企業的企業產品標準,向縣級標準化主管部門備案。 8.“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是指,企業生產的產品,必須執行相應的標準,即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必須執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組織生產依據的標準,除合同另有規定的外,應是交貨所依據的標準,也是監督檢查所依據的標準。 9.“已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國家鼓勵企業制定嚴于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在企業內部適用”,此處所指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是指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中的
強制性標準。“內部適用”是指標準可以不公開,也不要求備案。如果該標準作為交貨依據,該標準必須備案。同時該標準也是監督檢查的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