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是沒有什么區(qū)別的,但現(xiàn)實當中對于不修正測量,多數(shù)都是采用偷懶的方式,不是用原始檢定數(shù)據(jù)去評估上級機構的“檢定結果的不確定度”,而是采用用測量設備的最大允差去套算的方式求得這個測量設備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而對于修正測量,則是直接引用上級機構給出的“修正值的不確定度”作為該測量設備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這兩個不確定度的值明顯是不一樣的,前者是測量設備的不確定度的極限要求(合格判據(jù)),后者是測量設備的實際復現(xiàn)量值的不確定度。假設溫度計的《檢定證書》沒有給出“檢定結果的不確定度”,進行修正測量又如何來評估溫度計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呢?當然如果證書給出了“示值誤差的不確定度”,修正時便可直接引用。 之所以要進行修正測量,就是為了抵償系統(tǒng)誤差的影響。之所以要進行多次測量取平均值,就是為了降低隨機誤差的影響,增加自由度提高測量結果的可靠性。從理論上說,經修正后的測量結果應該是準確的。自國家基準所復現(xiàn)的量值,經逐級傳遞(每一級都是修正測量),直到最末一級的測量結果,都應該是一致的,不存在“修正不準確”的說法。唯一的區(qū)別就各級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自上而下逐級擴大。所以“校準”(或修正測量)只能說“修正不完善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而“檢定”(或不修正測量)通常稱“測量不準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 另外,您認為重復評定的,是不是真的“重復”了?能不能給個理由?本專業(yè)都認同這個重復不?我不是這個專業(yè)的,不敢說。 恒溫水浴的溫場波動性,會不會在重復測量的測量結果中有所反映,這個應該不是什么很專業(yè)的問題吧。就如同模擬儀器的分辨力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在重復性測量中有所反映是一個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