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因為我不是從事特種設備檢驗的,所以對這塊不是太熟悉,只是大概幫你搜集了一些信息,供你參考。 1、關于“氣瓶閥門”是否包括“氣瓶減壓閥”? 我查閱了一下TSG RF001-2009《氣瓶附件安全技術監察規程》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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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 17:00 上傳
2、如果氣瓶減壓閥仍然屬于特種設備,那么可否告知氣瓶減壓閥強制校驗的周期在哪里有規定? TSG RF001-2009《氣瓶附件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第八條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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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 17:12 上傳
氣瓶的檢驗周期是多少呢?那就依據TSG R7001-2013《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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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 17:15 上傳
3、根據大容規7.1.11,簡單壓力容器是不需定期檢驗的,那么簡單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是否仍需定期校驗? 這個問題太專業,我手頭也沒有這方面的資料,煩請您向當地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咨詢。 關于計量的: 4、氣瓶減壓閥上附帶的壓力表不屬于強制檢定范圍,那么是否可以不檢定(根據計量法,使用單位應當自行定期檢定或者送其他計量檢定機構檢定)? 自行定期檢定或送其他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并不是說不檢定,而是說定期做“非強制檢定”或“校準”(計量法未涉及),前者的“檢定周期”依據檢定規程確定,后者的“復校時間間隔”由使用單位自行確定。 5、簡單壓力容器上的壓力表是否屬于安全防護用途,是否應當強制檢定? 不一定屬于安全防護用途。是否屬于安全防護用途,應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公告》(2020年第42號)的規定: ①.電站鍋爐主氣包和給水壓力的測量; ②.固定式空壓機風倉及總管壓力的測量; ③.發電機、氣輪機油壓及機車壓力的測量; ④.帶報警裝置壓力的測量; ⑤.密封增壓容器壓力的測量; ⑥.有害、有毒、腐蝕性嚴重介質壓力的測量。 現在強檢在地方已經免費了,好像應該在當地計量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6、如果非強檢的器具也需要檢定,那么強檢和非強檢的區別在哪里? “強制檢定”是由政府計量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或政府授權的計量技術機構定點定期的檢定,“非強制檢定”是定期不定點,還可以向具備有效資格的第三方校準機構以“校準”方式溯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