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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kai 發表于 2019-10-31 10:36 一級直接認定為工程師了,《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第六章 第二十九條 ...
名曰“注冊計量師”,對企業從事計量檢定/校準的人員來說,讓考不讓注冊,簡直就是一塊雞肋。不知為何要將“注冊”二字冠以“計量師”之前,直接叫“一級計量師”、“二級計量師”不就完了嘛。
新規第五章“權力與義務”第二十七條“注冊計量師享有以下權力:”第(二)款說:在注冊的工作單位和規定范圍內依法從事計量技術工作。言下之意是不是說企事業單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的注冊計量師,都是在非法從事計量技術工作?如果都是合法,那注不注冊又有什么關系呢?
既然注冊僅針對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和授權的計量技術機構從事計量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新規第二條就應該改為:本規定適用于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和市場監管部門授權的計量技術機構從事檢定、校準、檢驗、測試等計量技術工作(以下簡稱計量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不注冊屬無人監管,何談“準入”?
不懂就問的小船 發表于 2019-11-1 08:31 我也想知道,企業人員現在還有必要靠嗎,本來計劃明年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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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 09:58 上傳
新規該條款是不是意味著法定機構的計量技術人員不注冊,即便考過了“注冊計量師”,也不能證明其具有相應的能力?
q8516549 發表于 2019-11-1 08:39 考了始終有用,畢竟沒了檢定員證,校準這塊肯定要持證的吧
持什么證?誰來頒發證?企事業單位從事計量技術的人員即便是考了“注冊計量師”也不讓注冊,企事業單位憑什么還要認“注冊計量師”這塊雞肋?沒有考“注冊計量師”,你又憑什么斷定人家不具備能力?
逝去的諾言 發表于 2019-11-19 09:33 難考所以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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