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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說的就是《建標報告》中的“檢定或校準結果的驗證”,又不是“能力驗證”,樓上這位純粹就是瞎掰。2樓量友早就提示,標準規定:原則上以應當采用傳遞比較法,只有在不可能采用傳遞比較法的情況下,方可采用比對法。因為比對法不具有溯源性,其目的是驗證多臺同等準確度等級的測量設備之間,測量結果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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