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8-9-26 17:50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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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7 12:08 上傳
什么叫“為適當使用提供指導”?其目的和用途不是為用戶提供參考還能是什么?用戶用計量器具對未知量進行檢測,不參考“標稱值”讀數參考什么?難道還要參考上級標準讀數不成?非實物量具標尺上的刻度值難道不是“標稱示值”嗎?與實物量具的“標稱值”的目的和作用有什么區別?JJF1001第8.19條也僅僅是針對兩個已知量的比較而言。14樓規某幾乎是無處不攪局,看看此人是怎么說的吧: 因此“參考值”在檢定或校準活動中,指的就是“標準值”或計量標準提供的值、標準物質的給定值等。
再來看看“偏差”的定義是怎么說的:一個值減去其參考值。再來看看此人是怎么算出這個“偏差”來的吧: 實物量具沒有顯示裝置,因此一般不使用“示值”術語,在實物量具上常用術語“標稱值”,“標稱值”就是實物量具的“指示值”或“讀數值”。而在實物量具的檢定/校準中,講到測量結果的“實際值”,就是講的由計量標準提供的值,“實際值”也就是“參考值”了。誤差=讀數值-參考值,換成實物量具那就是:誤差=標稱值-實際值。講實際值與標稱值的差,那就與“誤差”反號了,因此叫“偏差”。“修正值”與“誤差”反號,因此“偏差”可以當“修正值”用,千萬不能再加一個負號。
這叫什么玩意兒嘛,自己說話都自相矛盾,不能自圓其說,言下之意就是偏差=參考值-標稱值。樓主問題中的“標稱值”和“實測值”,究竟哪一個是“偏差”定義中的“一個值”,哪一個是定義中的“參考值”,“參考值”究竟應該是放在減號的前面還是應該放在減號的后面,自己都說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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