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新聞專員 于 2018-9-6 12:56 編輯
成立于1985年的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以下簡稱“市檢測院”)是市場監管委下屬的事業單位。記者5日獲悉,該院擬進行法定機構改革:《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管理規定(草案征求意見稿)》在市法制辦網站上公開征集意見,其中列明了改革方案。即日起至9月28日,社會各界人士可向法制辦提出意見。
治理機制以理事會為核心
據介紹,深圳市檢測院現有人員1800余人,其中事業編制162個,2017年實現運營總收入7.2億元,位居全國同類機構前列。受事業單位體制所限,檢測院運作管理仍以行政管理為主,在財務與資產管理、人事薪酬、監督機制建設方面未能與國際接軌。在跨區域服務深圳企業、跨部門及國際化資質獲取、人才隊伍建設以及以資產為紐帶的對外合作等方面遇到發展瓶頸。
意見稿中,市檢測院被定位為依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定機構,將建立以理事會為核心的治理機制,市市場監管委是其舉辦主體。其中,理事會是決策機構,由九至十三名理事組成,理事由舉辦主體代表、企業和行業組織代表、檢測行業專業人士、社會人士擔任,其中社會人士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理事由舉辦主體聘任,每屆任期為五年,期滿可以連任。理事會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一名,理事長由舉辦主體派出,副理事長由理事會從理事中選舉產生。此外,還規定了理事會、理事長的主要職責等。
可設企業提供市場化服務
在具體的運作上,意見稿規定,可以通過設立企業等方式,提供市場化技術服務。設立企業的方案、企業法人章程或章程修改草案、企業盈利分配方案、企業的財務管理、資產管理、人員管理、薪酬管理等重要管理制度等,須經理事會審定。除與計量強檢業務、食品監督抽查與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業務、公共檢測平臺業務對應的資產外,其余資產依照國有資產相關管理規定,經財政部門批準后,可用于出資設立企業。此外,市檢測院負責對所屬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對企業資產按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進行管理。市檢測院應當依法建立健全與管理體制相適應的企業化財務管理制度,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則編制財務預(決)算。
在薪酬方面,市檢測院實行市場導向的薪酬機制,參考同行業市場薪酬水平,結合機構經營狀況等因素綜合確定薪酬政策,并可根據任務完成情況和市場薪酬水平變化情況進行調整。按照規定為員工辦理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實行住房公積金和年金制度,購買商業養老保險。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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