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8-8-1 14:56 編輯
1、你所謂的B城市建標了嗎?過CNAS了嗎?如果過了,和我說的要求建標和過CNAS不是一樣的意思嗎? 不知道你是否參與過第三方校準實驗室的CNAS能力認可的申請工作,是否有接受CNAS審核的經歷。第三方校準實驗室開展向社會提供校準技術服務,所有的計量標準都屬于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不建標CNAS根本就不會受理。哪有未建標能通過CNAS能力認可的第三方校準實驗室呀。你的意思是“不加*的項目只能在實驗室開展(如果不在實驗室開展就不能加蓋CNAS章)”,而我的意思恰恰蓋CNAS章與是否加“*”沒有任何關系,能一樣嗎? 2、既然當地有大量加*項目的儀器要校準,當地建標就是可行的,當地法定機構也不會無視這種現實,你說是嗎? 問題是這些校準項目恰恰是當地不具備校準能力的項目,而且被校的儀器設備肯定也稀少,有的甚至只有一兩臺。為這幾臺被校設備建標的維護成本太高,性價比不值。 3、誰和您說這種不建標的實驗室是合法的實驗室啊?還能力一樣?你騙鬼呢? 我說了第三方校準實驗室不建標了嗎?自己都沒搞清楚就妄加斷言“不加*的項目只能在實驗室開展(如果不在實驗室開展就不能加蓋CNAS章)”。請問哪家通過了CNAS的第三方校準實驗室這類項目出具的《校準證書》沒有蓋CNAS標志章啊?某省計量院是不是只對本地的客戶蓋CNAS章,異地客戶都不蓋嗎?你們單位送異地第三方校準機構(通過了CNAS能力認可的)校準的儀器設備,拿到的《校準證書》都沒有CNAS標志章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