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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樓第一自然段簡直就是一堆自己編造出來的狗屎表述,連檢驗檢測機構歸誰監管都拎不清,將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監管、考核、行政許可授權的的檢驗檢測機構,也扯成是政府計量行政部門監管對象。這種胡說八道還好意思說“當頭一棒”,真是可笑之極。“授權型式評價的實驗室可以是檢測實驗室,也可以是檢定/校準實驗室,還可以是檢驗機構”是一回事,國家有沒有授權給單純的檢測實驗室或檢驗機構(沒有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即沒有向社會開展檢定/校準的技術機構)又是另一碼事。到現在為止,這位“學術流氓”一家單純的檢測檢驗機構的名字也說不出,說出來的不是“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就是“授權的計量技術機構”,要么就是具有“授權的計量技術機構”和“檢測實驗室”雙重身份的技術機構。還有什么好狡辯的?從一開始就說“計量器具的型式評價屬于檢測實驗室的業務范圍”到后來在“計量器具型式評價必須由取得型式評價資質的計量技術機構來進行”這一法定要求下,又開始繞扯必須“委托”。此時這位“學術流氓”絲毫不會說這是偏離主題。沒人問及的事東扯西繞,真正問他啥叫“授權的計量技術機構”?與“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區別何在?卻無言以對做起“縮頭烏龜”。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在另一主題拍著胸脯說“我認為回答問題就應該直截了當回答”,此時怎么就這幅熊樣啦?究竟是誰將校準實驗室與檢測實驗室劃等號,誰將檢驗檢測機構的CMA認證說成是政府計量行政部門的事,相信廣大量友都看得清清楚楚。到底誰在這里無心技術討論,存心在這里“攪屎”,也無能力拿出任何讓人信服的證據,大家也都看在眼里。口口聲聲說“不回也罷”,實則心虛無能,可又最賤難耐,一心想做“封貼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