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到晚抱怨別人“罵街”,厚顏無恥的“文明居士”居然也開始罵街了,要做婊子就不要成天想著立牌坊。 “CMA”是什么?樓上自己都是一知半解,還在這里正經歪念?!?/font>CMA”以前是指中國計量認證(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2016年5月31日,國家認監委發布國認實[2016]33號通知,正式配套發布實施《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將“CMA”賦予新的含義,表示中國檢驗機構和實驗室強制認證(China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Mandatory Approval),其中包含了計量認證的內容。這就是“CMA”認證的依據?!稖蕜t》只是涉及有對檢驗檢測機構計量方面的要求,絲毫不涉及檢驗檢測機構對外開展檢定/校準/計量器具型式評價的內容。再說了,該《準則》的實施主體是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嗎?明明是國家認監委和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檢驗檢測機構實施評價許可,啥時候說了要由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來管呀?到底誰在這里不懂裝懂瞎扯蛋呀?
“企業的合格供方名錄都逃不出企業的供方查詢系統”,即自家的“合格供方名錄”逃不出自家的供方查詢系統。說對了,自家的合格供方名錄不會到別人家的“計量授權查詢系統”去查,政府計量行政部門的“合格供方”當然也應該到自家的供方查詢系統去挑選以確定向哪一家技術機構“委托”計量器具的型式評價,這種最淺顯的道理也的確用不著他“在這里不懂裝懂的杞人憂天”。
這可謂是木魚的腦袋笨的出奇。自家的“合格供方名錄”是怎么出來的?不需要通過國家計量授權查詢系統去驗證確認是否具備計量器具型式評價的資質嗎?你所謂的規家“合格供方名錄”是你規矩灣拍腦袋瞎編出來的吧? 某實驗室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并通過計量標準考核是計量法規定的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一項管理職責,對實驗室“授權”為社會開展計量檢定服務,“授權”某技術機構從事商品量檢驗的實驗室、“授權”從事能源效率標識計量檢測的實驗室、“授權”從事某種計量器具型式評價的實驗室,“授權”從事某種產品質量檢驗的實驗室(包括汽車檢驗、齒輪檢驗、食品檢驗、……),這是法律賦予政府計量行政部門的另一項職責,“單純的檢測實驗室建立了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就成了授權的計量技術機構”嚴重混淆了政府計量行政部門的兩種不同管理職責
這不是屁話是什么。除了向社會開展計量檢定/校準/計量器具型式評價,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外,其它檢測項目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嗎?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不用于對外開展檢定/校準/計量器具型式評價,難道還用于日常檢測嗎?啥叫“授權的記錄技術機構”呀?與“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區別何在? 至于那個反對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委托”前提的人,我們不禁要問,任何一個授權技術機構是不是都可以不經政府計量行政部門的“委托”,就可以接受某企業的型式評價申請,對其某種特定計量器具新產品進行型式評價嗎?
自己爬上樓去找一找,我啥時候說了可以不經政府計量行政部門的“委托”,就可以接受某企業的型式評價申請,對其某種特定計量器具新產品進行型式評價啦?你啥時候拿出了計量器具型式評價的資質授予了哪家非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或非授權的計量技術機構的證據呀?自己有招罵、找罵、欠罵的嗜好,不挨罵你不覺得難受嗎?
補充內容 (2018-3-1 18:10):
更正:倒數第三段倒數第二句“授權的記錄技術機構”應為“授權的計量技術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