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訊家住豐慶路景寓學府的劉女士覺得家里的水表走得有點快,就聯系檢測機構想要送檢,可是一打聽檢測需要15個工作日。那么問題來了,水表被送檢期間,家里用水量該如何計量呢? 劉女士稱,自己小區是回遷小區,回遷之前租住在城區的一個老舊小區,自己獨居用水量很少。2012年底回遷后入住景寓學府小區,可從去年12月一次購買水費到今年10月1日再次買水時,她覺得水表可能計量不準,表走得有點快。于是,她聯系省計量院咨詢水表該如何檢測,被告知需要用戶把水表拆下來送檢,且需要15個工作日。 這讓劉女士很為難,水表檢測結果出來的這么長時間里,家里沒有水表了,用水量如何計量呢?總不能這么多天都不用水吧。 為此,她找到物業協商,希望物業能給她安裝一塊新表或者備用表進行計量,但是物業工作人員說沒有備用表,也不可能給她買塊新表安裝,甚至有物業工作人員提出讓她每天從樓下接水稱重。 對于劉女士反映的情況,小區物業辦安經理說,劉女士來找過很多次,但她提出的要求物業無法滿足。小區業主使用的水表保修期是兩年,該小區2012年底開始交房,2013年業主陸續入住,水表早已過了保修期,如果業主覺得水表有問題需要送檢,那是業主自己的事。劉女士要求物業給安裝一塊備用表,先不說物業沒有備用表,即使是有表給裝了,劉女士對備用表的計量準確也有懷疑,到時候不認可水費怎么辦? 隨后,華商報記者和物業工作人員、劉女士一起查看了劉女士家的水表,插卡后電子屏顯示累計用水量為31噸,余量為9噸。物業工作人員說,即便是按照劉女士所說10個月期間有3個月不在家,7個月用水量31噸,平均每月用水量約4.4噸,已經是小區里用水量相當少的用戶了。 經過再次協商,劉女士表示,在水表送檢期間,只要物業能夠協調給安裝備用水表進行計量,她愿意認可備用表的計量。對此,小區物業辦的安經理說,他們會盡量幫業主協調安裝一塊備用水表,但是雙方需要寫一份協議,說明對此方案沒有異議,以免日后再產生新的糾紛。 21日下午,華商報記者咨詢省計量院關于水表檢測的情況,一名工作人員說,因為水表的日常檢測量是比較大的,因此新提交的檢測申請需要排期。 對于劉女士反映的情況,她可以和物業一起寫一份因計量糾紛請求加快檢測的申請,被受理后一般兩三個工作日可以出檢測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