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計量檢定就使用 天然氣加氣機被查封
作者:石家莊日報 2008-04-28
近日上午,石家莊質量技術監督局與河北省計量院一起組成執法小組,對河北省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壓縮氣分公司的加氣設備進行了檢查。執法人員發現,這里銷售天然氣的5臺壓縮天然氣加氣機,都沒有經過計量檢定,為不影響石市天然氣供應,執法人員當場將部分機器予以查封。
昨天上午10點多,執法小組來到位于東開發區卓達服裝工業園附近的河北省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壓縮氣分公司。執法人員檢查發現,這里的5臺加氣機,2臺是2004年投入使用的,3臺是2007年投入使用的。但這5臺機器,從投入運行至今,一直沒有經過計量部門的檢定。這里的工作人員說,他們曾經想找專門的檢測機構來檢定,但在石家莊沒有找到。這5臺壓縮天然氣加氣機,一直是由廠家來維修調試的。
在現場,執法人員要求該公司提供天然氣的計量密度數值,但該公司一位負責人說,他們不知道該數值是多少。這個數值在購買加氣機時,廠方已經調試好了。廠方為了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沒有提供具體數值。河北省計量院的工作人員說:“壓縮天然氣加氣機質量流量計中密度這一數值,是非常重要的。同樣體積的天然氣,密度越低,意味著天然氣越輕,也就消耗得越快。所以必須知道密度數值,才能檢測出該公司的壓縮天然氣加氣機是否符合國家計量標準。”
在該公司,執法人員一直與公司負責人協商,希望他們提供天然氣的密度值,但直到下午兩點多,該公司也沒有提供。
石家莊市質監局的執法人員說,《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25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在工作崗位上使用無檢定合格印、證或者超過檢定周期以及經檢定不合格的計量器具;《河北省計量監督管理條例》第14條同樣規定,使用未經檢定,超過檢定周期或者檢定不合格的計量器具,也是不允許的。河北省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壓縮氣分公司使用的壓縮天然氣加氣機,沒有經過檢定就投入使用,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執法人員當場將該公司的壓縮天然氣加氣機查封。石家莊市質監局計量處的負責人說,天然氣關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所以,該公司的壓縮天然氣加氣機是不是缺斤短兩,一定要追查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