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機動車維修有了技術保障
作者:祝峰 2008-04-24
近日,淄博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淄博市交通局聯合下發了《加強淄博市機動車維修企業計量工作監督管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為加強全市機動車維修行業的監督管理、提高維修服務質量、維護廣大機動車業主的利益提供了法律依據。
《意見》中指出,維修企業要建立相應的計量管理制度,包括計量器具的檔案管理制度、周期檢定制度、計量器具報廢制度、計量器具更新制度等,并嚴格執行上述制度,管理好在用的計量器具、檢測設備,保證計量器具、檢測設備的準確可靠,為機動車檢修提供有效的計量技術保障。計量器具的管理人員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配備和管理。維修企業要分階段依據法律法規要求,逐步建立、完善計量檢測體系,積極申辦計量保證確認(省級)或計量合格確認(市級),并維護體系持續、有效地運行,為其開展維修工作提供有效的體系保障。
《意見》中指出,維修企業要按照技術規范的要求,配置、配全計量器具、檢測設備,制定操作規范并上墻公示,嚴格按規范要求進行作業。維修企業要對在用的計量器具、檢測設備進行登記造冊,建立計量器具臺帳,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維修企業要科學合理地安排周期檢定計劃,在用的計量器具、檢測設備需經有資質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校準。經檢定、校準合格的計量器具和檢測設備,要粘貼合格標識;未經檢定合格、超過檢定有效期的計量器具和檢測設備不得使用。
《意見》中指出,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交通部門要加強協調、及時溝通,加強對機動車維修企業計量工作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督促有關單位盡快整改。對逾期仍不改正、拒絕檢查的,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交通部門在對維修企業進行開業條件審核及年度質量信譽考核工作中,應將計量管理制度、計量檢測體系是否完善,計量管理人員的設置和計量器具的周期檢定、校準等情況列入考核內容,對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技術規范要求的維修企業,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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