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量值傳遞體系的思考 一、我國現行量值傳遞體系及存在的問題 我國量值傳遞體系是國家根據經濟合理、分工協作的原則,以城市為中心,就地就近組織起來的量值傳遞網絡。其目的是保證我國的量值準確統一。 量值傳遞體系大致由三部分內容構成。其一是從能復現單位量值的國家基準開始,通過各級(省、市、縣、區)計量標準器具逐級傳遞,最后傳遞給工作計量器具,這就是平時說的量值傳遞。為了達到量值傳遞時測量不確定度損失小、可靠性高和便于操作的要求,量值傳遞時應按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的規定逐級進行(特殊情況經上級同意方可越級傳遞);其二,國家基準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負責建立。各級法定計量機構的計量標準受同級政府計量行政部門的區域管理,為了使各級計量標準具有法律性,要受到建標、設備、人員考核等監督管理,同時各類計量標準和工作計量器具應按國家計量檢定規程進行周期檢定,不得超周期使用;其三,各級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最終受國務院計量行政管理部門領導。從這里可看出,現行量值傳遞體系是一個以人為因素起主導作用的、分層按級的依法管理的封閉系統,是我國計量工作法制管理的具體體現。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計量工作本身的改革要求,量值傳遞體系在某些方面逐步暴露出不適應之處,主要表現在: 1.檢定能力有限。按檢定規程檢定通常只能滿足常規的、靜態的檢定工作。對工程參數、動態的、在線檢測等計量工作缺乏技術手段。 2.按檢定系統(表)逐級量值傳遞,部分測量不確定度會損失掉。因檢定系統(表)的級實際是一個范圍或界限,不是一個具體的不確定度值,量值傳遞時損失無法避免。 3.按區域管理,形式機械呆板。按區域管理易形成計量資源(機構、人員、設備)不合理配置:高資源不足而另一面是低資源的簡單重復。同時使部分企業內高準確度的計量器具得不到量值傳遞,造成資源浪費。 4.全面依法管理,強檢項目過多。由于檢定規程是按各類計量器具制定的,使一部分與產品質量檢測關系不大的計量器具也納入強檢工作范圍,增加了管理工作量。 5.阻礙計量檢定人員技術水平的提高。簡單、低水平的重復性檢定工作加上“朝南坐”的思想,阻礙著計量技術水平的提高。對客戶來講,拿到蓋有紅圖章的檢定證書足矣。 二、完善“量值傳遞體系”,建立“量值溯源體系”
根據我國目前經濟發展和機構改革的狀況以及我國產品質量不穩定、產品質量低下的狀況,量值傳遞體系在進入21世紀的若干年內仍是我國保證計量器具量值準確統一的主要工作方式。為此,應針對市場經濟和計量工作本身改革的需要,做好完善量值傳遞體系工作,更好地發揮量值傳遞體系的作用。如擴大檢定能力,即根據市場需要確定檢定規程的立項;應考慮適量減少強檢項目;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應加大對計量技術機構的投入;計量技術機構應進行科學管理,提高檢定工作效率,增加自動檢定手段,提高計量技術人員的素質等;對于量值傳遞體系本身無法克服的問題,應通過深化改革來解決。這個解決辦法就是以計量校準工作為手段,建立一個自下而上的量值溯源體系。對量值傳遞體系存在的問題,如測量不確定度損失、計量資源配置不合理、計量檢定人員水平提高等問題,通過計量校準工作得到解決。這樣量值傳遞體系一統天下被打破,我國保證計量器具量值準確統一由兩種工作方式來完成。而量值溯源體系有較大的自由空間。 目前,要勾畫出一幅量值溯源體系框圖還缺乏條件。其一是計量校準工作,只要上級計量標準能溯源到國家基準就可以進行,溯源鏈不易確定;其二是客戶需要校準的部分計量器具的技術指標校準技術機構是未知的,在溯源鏈的什么位置上無法確定。這兩個問題待實踐一段時間解決。要認識量值溯源體系的法律地位,可從建立的“國家計量體系”框圖(見下圖)中看出。 為了比較檢定和校準的功能和作用,列表如下: ——— | 檢定 | 校準 | 目的 | 保證量值準確統一 | 保證量值準確統一 | 法制性 | 具有法制性 | 不具有法制性 | 執法性 | 強制性 | 非強制性自愿行為 | 依據 | 檢定系統(表)檢定規程 | | 證書 | 合格:檢定證書不合格:檢定不合格通知書 | 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 | 結論 | 測量結果合格與否 | 測量結果+不確定度可賦予被測量以示值可給出計量特性 | 認可 | 建標、考核合格 | 校準實驗室認可 | 歸屬 | 量值傳遞體系 | |
三、建立“國家計量體系”
我國的量值傳遞體系是沿用原蘇聯的工業管理強制檢定模式,商品量不在管理范圍內。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這個體系已不相適應。因此,商品量應納入新的“國家計量體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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