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務來源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國質檢量函(2013)101號《質檢總局關于下達2013年國家計量技術法規修訂計劃的通知》,《臥式金屬罐容量》列入2013年國家計量技術法規修訂計劃。 《臥式金屬罐容量》國家計量 檢定規程由 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國家大容量第二計量站、河南省計量科學研究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計量測試研究院和安徽省計量科學研究院共同完成該規程的修訂工作。 二、規程修訂的必要性 臥式金屬罐(以下簡稱臥式罐)在石油、石化行業和社會加油站及油庫大量使用,屬于強制檢定計量器具。 JJG266-1996《臥式金屬罐容積》1996年發布,該規程對于臥式金屬罐容量量值的正確和統一起到了積極的規范作用。 按照JJG266-1996《臥式金屬罐容積》國家檢定規程要求,采用“幾何測量法”進行容積檢測,一是加油站必須停業、成本高,清洗油罐大量污水排放污染環境;二是需要人員進入罐內檢測,手動操作環境惡劣安全性差。 所以原規程規定的檢定方法,已經無法滿足現在檢定要求。實現臥式罐容量快速、準確的現場檢測,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所以對JJG266-1996《臥式金屬罐容積》修訂非常必要。 三、編制依據和原則 1.編制依據 ① JJF1002-2010《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 ② JJF1059.1-2012《測量 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 ③ OIML R 71:2008《固定儲罐的通用要求》 ④ ISO 12917—1:2002 《石油及液體石油產品 — 臥式圓筒形儲罐的標定—第1部分:手動法》 ⑤ISO 12917—2:2002 《石油及液體石油產品 — 臥式圓筒形儲罐的標定—第2部分:光電內測距法》 ⑥JJF1009-2006 《容量計量名詞術語及定義》 2.編寫原則 臥式金屬罐廣泛運用于貿易結算,其量值的準確與否直接關系到貿易的公平性。在編制的過程中,起草小組掌握以下原則: ①參考國際建議,結合國內現狀; ②體現目前技術的先進性; ③實際上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 四、編制過程 1、2013年列入修訂計劃,初步擬定工作計劃,2013年末起草小組就規程包含的內容、主要技術指標等問題進行了討論,確定了規程起草的主導思想和原則,提出修訂規程相應條款的實驗內容,收集與臥式金屬罐相關文獻資料。 2、2014年作了相關的試驗。 3、2015年1月由中國計量測試學會容量計量專業委員會組織各省市一線容量計量工作人員在上海進行專題討論。 4、2015年8月由中國計量測試學會容量計量專業委員會組織部分一線容量計量工作人員在國家第二大容量計量站進行專題討論。 5、2016年2月起草小組對專家提出的建議進行了認真的討論,在此基礎上編寫征求意見稿。 五、修訂要點說明 本規程以國際法制計量組織(OIML)的國際建議《OIMLR 71:2008 固定儲罐的通用要求》、國際標準ISO 12917—1:2002 《石油及液體石油產品 — 臥式圓筒形儲罐的標定—第1部分:手動法》和ISO 12917—2:2002 《石油及液體石油產品— 臥式圓筒形儲罐的標定—第2部分: 光電內測距法》為參考,結合我國臥式金屬罐容量計量的行業狀況和加油站的實際需求,對JJG266-1996《臥式金屬罐容積》進行了修訂。格式上按照JJF1002-2010《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進行編寫,本規程與JJG266-1996相比,除了編輯性修改外,本規程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增加了引言部分; ——增加了引用文件; ——增加了通用技術要求; ——細化了計量性能要求,臥式罐總容量測量結果的擴展不確定度:容量比較法: 不大于 0.25%(k=2);幾何測量法: 不大于0.40%(k=2)。按照測量方法確定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更符合客戶精細化管理和貿易交接的要求; ——修改完善了檢定方法,規程正文中采用“容量比較法”作為主要方法進行容量測量,符合現在的實際情況;“幾何測量法”放到附錄中,作為正文測量方法的補充,這樣便于檢定人員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和客戶的需要進行檢定。 ——修改完善了容量表的編制計算方法,“容量比較法”采用三次均勻B樣條插值算法,比線性差值方法更準確; ——修改了檢定記錄格式; ——修改了檢定周期的文字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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