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衡器制造技術的進步,電子汽車衡的量程越來越大,50 t至200 t的電子汽車衡已大量使用,目前已占使用總量的70%以上。而檢定電子汽車衡規程仍采用JJG 539-1997《數字指示秤》檢定規程,但是對于量程較大的電子汽車衡(如50噸以上),采用砝碼檢定存在一系列的難題(規程中規定的標準器僅為砝碼、砝碼及替代物),存在如:砝碼難于運輸;檢定工作量大、勞動強度高、效率低;搬運大量砝碼安全性差;成本費用高等問題。造成全國計量技術檢定機構很難嚴格按照檢定規程進行檢定,所以現有規程在實際上已無法滿足檢定要求。
2006(E)版的國際法制計量組織(OIML)國際建議R76《非自動衡器》規定檢定的標準器:一是砝碼,二是輔助檢定裝置(衡器本身自帶的輔助檢定裝置或獨立的輔助檢定裝置),三是砝碼及替代。福建省計量科學研究院于2011年承擔國家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專項《高精度衡器載荷測量儀開發和應用》項目,該項目就是研制《非自動衡器》規定用于電子汽車衡檢定的輔助檢定裝置。該裝置可實現對電子汽車衡包括滿量程在內的任何載荷、任何計量學指標的準確、快速、簡便的檢定,從根本上解決計量技術機構檢定電子汽車衡難的問題。經過3年多的不斷深入研發,目前已成功研制出衡器載荷測量儀,并對福建省19臺在用的和福建科達衡器50多臺出廠的最大秤量不小于30 t、分度數不大于3000的電子汽車衡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與采用砝碼檢定結果相比對,其En值均小于l,說明采用兩種標準器檢測其結果的一致性均為滿意。目前,《電子汽車衡(衡器載荷測量儀法)》檢定規程正在制定,在該規程中,衡器載荷測量儀是檢定汽車衡的標準器具。作為一種新的檢定汽車衡標準器具,目前并無相關的檢定規程,急需制訂衡器載荷測量儀的國家檢定規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