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砝碼規程2006年與1990年的主要區別
1. 規程所采用的版本一同
2006年規程等同采用或修改采用R111(2004年版),1990年規程采用R111(1994年版)
2. 準確度等級與折算質量 P1
2.1 本規程與國際建議R111保持一致,采用E1、E2、F1、F2、M1、M12、M2、M23和M3等級和折算質量值表述砝碼準確度等級及質量值,取消了一、二等砝碼、各級砝碼和工作基準砝碼,以及真空質量值的表述。
2.2 將1991年量傳系統中砝碼的等和級統一合并為等級,并規定相同的最大允許誤差和擴展不確定度。
2.3 將1990年的M11改為M12、M22改為M23、M0改為M3。
2.4由于E1等級的砝碼取代原工作基準砝碼,本規程替代兩個規程,即JJG273-1991《工作基準砝碼》檢定規程和JJG 99-1990《砝碼》檢定規程。
3. 檢定精度與測量不確定度
新規程采用“測量結果不確定度”的概念替代原來“檢定精度”,并增加了不確定度的評定方法,規范了量傳工作。
4. 最大允許誤差 P4,表一
4.1改正了原規程中一等和二等砝碼的最大允許誤差與E1級至M0級砝碼的最大允許誤差不一致的問題。
4.2 規定:在規定的準確度等級(E1等級砝碼除外)內,任何一個質量標稱值為m0的單個砝碼,
首次檢定時,折算質量mc與砝碼標稱值m0的差,正值不能超過最大允許誤差絕對值 的三分之二,負值的絕對值不能超過最大允許誤差絕對值 的三分之一:
將新生產的砝碼允許的最大負偏差由原來的1/2MPE提高至1/3MPE,正偏差不大于2/3MPE的要求(除E1等級砝碼外)。
后續檢定中,折算質量mc與砝碼標稱值m0之差的絕對值不能超過最大允許誤差的絕對值 減去擴展不確定度:
即使用中合格的砝碼,砝碼的修正值的絕對值不大于2/3MPE,測量的擴展不確定度不大于1/3MPE。
4.3規定了專用砝碼的最大允許誤差的確定方法。
表一之外的砝碼的最大允許誤差按同等級砝碼相同的比例關系由質量標稱值最大允許誤差線性累計得到,而不是用內插方式得到,但組合的個數應最少。如F2等級的250g砝碼,其最大允許誤差應為F2等級的200g砝碼的最大允許誤差3.0mg和F2等級的50g砝碼最大允許誤差1.0mg之和為±4.0mg,最大允許誤差的有效位數按最大砝碼有效位數保留。而不是兩個100g砝碼和一個50g砝碼最大允許誤差之和±4.2mg 。
4.4表一中MPE原7.5的統一改為8.0,15的統一改為16,允許誤差略有擴大。F1、M110mg以下的砝碼最大允許誤差的有效位數增加一位。
5. 砝碼間的量傳
5.1有修正值的鄰級傳,無修正值的隔級傳。標準砝碼的質量擴展不確定度不大于被檢砝碼質量允差的1/9。1990年為標準砝碼的綜合極限誤差對等砝碼來說不大于被檢砝碼檢定精度的1/3,對于級砝碼不大于質量允差的1/3。(綜合極限誤差對級砝碼為砝碼的質量允差,對等砝碼為檢定精度與砝碼質量不穩定之和)。
5.2原檢定精度改為擴展不確定度,覆蓋因子k的值由原來的3改為2。1990年規程中砝碼的檢定精度的置信概率為99.73%(覆蓋因子k=3);本規程中由于被檢砝碼的擴展不確定度比原規程中的檢定精度的數值小,若k值再保持不變,必定要再提高衡量儀器的精度,造成浪費,因而本規程中k的取值采用R111中k的數值,即同國際接軌,又符合我國國情。
6. 符號表示的改變 P3
2006年規程 1990年規程
a.約定空氣密度 ρ0 ρ1.2
b.砝碼的折算質量 mc m*(用左下標C取代右上角*號)
c.標準砝碼 A B
d.被檢砝碼 B A
e.砝碼質量修正值 mc [K]
f.折算質量修正值 mcc [K]*
g.砝碼的標稱質量 m0 m標
h.靈敏度砝碼 ms mr
其它詳見P3第3.3條。
7. 砝碼的穩定性考核
新規程規定砝碼的周期穩定性不大于1/3MPE,1990年規程規定不大于檢定精度(等砝碼)或質量允差(級砝碼)。 P5
8. 砝碼的形狀
2006年取消1g或以下線狀或片狀砝碼的折邊高度在1.5mm~2.5mm之間的要求,增加了砝碼具體的尺寸要求。P6和附錄A
F1等級砝碼不允許帶調整腔。1990年允許。
9. 砝碼材料
a.1990年對E1~F2級砝碼的材料有具體的要求,而2006年只有材料性能要求但新增M1~M2砝碼100g以下不能用灰口鐵的規定。 P7 6.3
b.1990年一、二等、1、2級砝碼體積和密度測定精度的要求,2006年為E1~M23等級砝碼材料密度的具體要求。P8 6.5
10. 砝碼磁性
2006年規程新增砝碼磁性指標的要求,給出了砝碼磁性的兩個極限值及檢定方法和在不確定度分析中的影響分析。P8 6.4
11. 空氣浮力修正
a.1990年為空氣浮力所引入的誤差大于檢定精度(或質量允差)的1/5時應修正。2006年為空氣密度偏離ρ0±10%,且砝碼的密度不為8.0g/cm3時應修正,若不需修正時,則在砝碼測量不確定度評定時也應考慮該不確定度分量。
b.砝碼采用折算質量時海拔高度對測量結果的影響。P10 6.5.2
12. 砝碼體積測量
JJG 99-2006規程不僅保留了1990年規程對實心體積測量的方法,而且還提供了對帶調整腔砝碼密度計算的方法,使量值傳遞更加可靠。
13. 砝碼的外觀
a.增加了砝碼表面粗糙度的具體指標; P10 6.6
b.增加了砝碼體上等級和器號標志的要求及具體的尺寸要求。P11 6.8
14. 檢定項目
首次檢定:增加密度或體積、磁化率X和永久磁性u0m的項目。P13 7.1
15. 檢定條件 P13 7.2
a.溫度波動:
E2: 1990年為0.5℃/4h,2006年為1.0℃/4h;
F1: 1990年為1.0℃/4h,2006年為2.0℃/4h; 放寬要求
F2: 1990年為常溫,2006年為3.5℃/4h;
M1: 1990年為常溫,2006年為5.0℃/4h; 嚴格要求
E1、E2級砝碼新增檢定室溫度要求:18℃至23℃,同時環境還應滿足天平的使用要求。
b.濕度:1990年不大于70%,2006年濕度范圍和濕度的波動范圍見P7.2.1。
c.實驗室氣象檢測設備:
濕度計:1990年1%,2006年為5%, 對E等級砝碼而言;
1990年1%,2006年為6%, 對F等級砝碼而言; 放寬要求
氣壓計:1990年10Pa,2006年0.6hPa, 對E等級砝碼而言;
1990年10Pa,2006年2hPa, 對F等級砝碼而言;放寬要求
d.衡量儀器 P14 7.2.2
1990年為綜合極限誤差≤1/3檢定精度或質量允差,2006年為合成不確定度≤1/6MPE(有空氣浮力修正時)或1/9MPE(無空氣浮力修正時);
e.標準砝碼 P14 7.2.3
等砝碼鄰級傳,級砝碼隔級傳,綜合極限誤差不大于被檢砝碼檢定精度或質量允差的1/3,2006年為有修正值的鄰級傳,無修正值的隔級傳,標準器的擴展不確定度不大于被檢砝碼MPE的1/9.
f.砝碼的清洗 P14 7.3.1.1
增加蒸餾水清洗。
g.砝碼的溫度穩定時間 P14 7.3.1.2
1990年是根據砝碼的等級規定等溫時間,2006年是根據被檢砝碼與實驗室的溫度差和砝碼的等級確定等溫時間,若不知溫度差,則以24h為定。
16. 檢定方法 P14 7.3
不提倡用交換法,測量過程由開環改為閉環,沒有只檢允差的砝碼的檢定方法,不管是否要修正值,均要求修正值。
17. 檢定次數 P22 7.3.5.1 3)表16
1990年規定,作標準用的等砝碼和F2級以下的砝碼兩個人各檢定一次,兩人檢定結果不超過4/5檢定精度或1/2質量允差(級砝碼),M1級以下1 個人檢兩遍,工作砝碼一人檢定一遍。2006年規程根據循環不一樣,確定砝碼檢定的人數和次數。
18. 檢定證書的信息
2006年新增部份見P24 7.4.1
19. 檢定周期 P24 7.5.
1990年時一等、二等、1~3級公斤組二年,其它檢定周期為一年,2006年,E1單個砝碼、克組、毫克組、微克組砝碼二年,公斤組為五年,E2、F1組公斤組砝碼為二年,其它為一年。
新規程《電子天平》的主要變化
JJG1036-2008《電子天平》檢定規程(以下簡稱“新規程”)修訂的基礎是JJG98-1990《非自動天平》檢定規程(以下簡稱“舊規程”).舊規程包含電子天平﹑機械天平新生產(包括進口的)﹑修理后和使用中的檢定項目及定型鑒頂定實驗程序.由于舊規程內容比較多﹑涉及面較廣,而且將電子天平與機械天平的檢定項目寫在一起,在十幾年的使用過程中,廣大檢定人員普遍反映使用不便.又鑒于JJG98-1990《非自動天平》檢定規程和JJG555-1996《非自動秤》檢定規程將合并成為《非自動衡器》檢定規程,在《非自動衡器》檢定規程中對首次檢定﹑后續檢定和使用中檢驗提出技術要求的原則,針對各種類型衡器分開來寫具體的子規程,以便檢定人員操作.應此,在這個前提下,與之對應的質量專業的兩個子規程出臺了,即JJG1036-2008《電子天平》JJG98-2006《機械天平》檢定規程,并且與之對應的《質量比較儀校準規范》也即將頒布.
新規程修訂的主要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對天平的適用范圍進行了修改
舊規程中“新生產(包括進口的)﹑修理后和使用中的各類非自動天平的檢定”依據《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更改為“首次檢定、后續檢定和使用中檢驗”,其概念有所不同.
二、刪除了舊規程中有關定型鑒定的條款
生產企業如申請型式評價試驗,試驗大綱可參照國際建議R76《非自動衡器》編寫.
三、增加了一些規程中涉及的名詞、術語
如置零裝置、零點跟蹤裝置等,并引入了“多分度”、“多范圍”的概念。這是由于技術的發展出現了新型衡器的需要。同時規定了“最小稱量”。天平的讀數能力是可以看到的,但在天平最小可分辨的讀數與“最小稱量”自薦之間的區間測量會引入較大的相對誤差,所以要求生產廠商必須在天平銘牌上標注出來,以免誤導用戶。
四.取消了“標準天平”與“工作天平”的概念
在工作中很難區分標準天平與工作天平,無論用于質量量值傳遞還是用于其他用途,只要按天平的準確度級別正確選擇即可
五、明確了檢定電子天平的標準砝碼的計量要求
檢定電子天平胡標準砝碼應符合JJG99-2006《砝碼》檢定規程胡計量要求。砝碼質量允差應不大于相應載荷最大允許誤差的1/3,砝碼磁化率也應符合相應的要求,如使用砝碼的等級較高,允許用不確定度來代替不大于相應載荷最大允許誤差1/3的要求,但應對砝碼的長期穩定性進行評價。
六、對一些技術指標概念進行了重新確認
以前廠家生產的天平基本上都是方形秤盤。現在的天平不僅有方形秤盤,還有圓形及三角形秤盤。舊規程中“四角誤差”的檢定比較容易產生歧義,所以在新規程中改為“偏載誤差”,即指同一載荷不管是在天平秤盤的中心位置,還是偏載位置區域內均應符合最大允許誤差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人們常把“載荷點的最大允許誤差”俗稱為“線性誤差”。其實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舊規程之22.2.2規定了“天平各載荷點的最大允許誤差的檢定”方法,步驟及合格與否的判定原則,天平“各載荷點的最大允許誤差”即包含天平“線性誤差”的影響,也包含了天平內校砝碼,重復性及四角誤差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因此,作為計量檢定人員,對電子天平進行檢定時,如果天平各載荷點的最大允許誤差,就完全可以判定天平不合格,待修理時再分清是內校砝碼還是天平的非線性的影響。絕對不能用“線性誤差”來代替“各載荷點的最大允許誤差”的檢定,否則很容易把不合格天平判為合格。另外,由于“最大允許誤差”與規程中的“允差”容易混淆,所以在修改舊規程是,將“各載荷點的最大允許誤差”修改為“各載荷點的示值誤差”。
七、新、舊檢定規程檢定項目和判定原則的差異
新、舊檢定規程檢定項目和判定原則的差異如表1所示。
檢定項目 舊規程 新規程
檢定方法 判定原則 檢定方法 判定原則
重復性 1.在加載和空載下.
2.加載載荷分全載和半載.
3.分別記錄加載和空載的讀數.
4.對于I級、II級,測量次數為6次;對于III級、IIII級,測量次數為3次. 1. 極差法.
2. 標準偏差發. 1. 自動置零或零點跟蹤裝置,應處于工作狀態.
2. 選擇80%~100%最大秤量的試驗載荷.
3. 測試次數不少于6次.
4. 測量中每次加載前可置零. 天平的重復性等于,加載時天平示值誤差的最大值-加載時天平示值誤差的最小值.
偏載誤差 1. 標準天平的試驗載荷為最大秤量,放在距中心1/3處.
2. 工作天平的試驗載荷為最大秤量的1/3,放在1/4偏心面積處. 標準天平的四角誤差=最大示值-最小示值.
工作天平的四角誤差=各點示值-中心示值的最大值. 1. 試驗載荷選擇1/3(最大秤量+最大加法除皮效果)的砝碼.
2. 放在偏載區域的中心位置. 載荷在不同位置的示值誤差須滿足相應載荷最大允許誤差的要求.
示值誤差 1. 選擇的載荷點:空載、自動指示秤量、能調節平衡方式的載荷、最大秤量加上最大加法配衡、最大允許誤差的轉換點對應的載荷.
2. 不少于5個點. 各載荷點的示值誤差與相應載荷的最大允許誤差比較. 1. 試驗載荷必須包括:空載、最小秤量、最大允許誤差轉換點所對應的載荷、最大秤量.
2. 首次檢定測量點不得少于10個點;其他不得少于6個點. 各載荷點的示值誤差不得超過該天平在該載荷時的最大允許誤差.
綜上所述新規程無論是計量要求還是技術條款都有較大的改變,希望廣大計量檢定人員盡快理解新規程的變化之處,熟練掌握電子天平的檢定方法,更好地為用戶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