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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計量主管部門要求,為了做好國防、區域最高計量標準器具新建、復查考核工作,現將2015年度最高計量標準器具考核計劃通知如下:
申請國防、區域最高計量標準器具考核應按JJF(軍工)5-2014《國防軍工計量標準器具考核規范》(以下簡稱“考核規范”)的要求,向考核辦提交申請材料。考核申請用表必須使用考核規范中附錄規定格式,并在要求位置加蓋公章。
新建申請受理時間:4月1日至20日。
復查申請受理時間:1月1日至20日、4月1日至20日、7月1日至20日、10月1日至20日。
采用郵寄方式遞交材料的,請在受理截止日期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以快遞方式寄出,過期不再受理。
國防最高、區域最高計量標準器具須在有效期滿前6個月向考核辦遞交復查申請材料,逾期未申請復查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按新建計量標準器具重新申請考核。請各計量技術機構認真做好復查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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