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精密測量 于 2014-9-26 14:52 編輯
你提出的檢定刀口形直尺的主標準器(研磨面平尺),已經“基本都找到了”,為你解決了工作中的實際問題而欣慰,但謝謝就不必了,像某版主那樣的蓄意誤導畢竟是罕見的個例,論壇中提倡的正能量就是互相幫助嗎。再說本人也僅是提供了一點可供參考的信息(未必準確),事情是你自己努力后的結果。
你所談及的方鐵,也就是方形角尺,確沒有規格500mm 相臨工作面垂直度≤1.5μm的,包括原一機部精密機械研究所生產的500mm鋼制精密方形角尺(JJG1046-2008規程中圖3的Ⅲ形方形角尺的外形結構),以及現在某些花崗石量具生產制造商的產品花崗石方形角尺(JJG1046-2008規程中圖2的Ⅱ形方形角尺的外形結構),即使他們所說的可以做到垂直度≤1.5μm,也是沒有正確的法規技術文件做依據的,包括某些標準中有垂直度≤1.5μm的技術規定,也是在沒有考慮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的基礎上,提出的技術要求,因而是不可靠或不可信的。建議你們可以考慮購買青島或鄭州生產的垂直度檢查儀(前者最大到1500mm,后者最大到 500mm),來解決工作需要。這兩種儀器沒有標準直角,是根據JJG7-2004規程中6.3.7.3規定的翻轉180°的自校法而設計的,也是借鑒了國外同類產品所設計的(盡管該類產品由于不屑于談的原因沒有被寫入直角尺檢查儀標準。但那些寫入標準的“鏈條式”以及“抗震救災”產品能用嗎?)。該翻轉180°的自校法測量原理正確、可行,并被規程規定為對測量結果有爭議時的仲裁方法。另外還見到某個由前蘇聯專家幫助設計的類似JJG7-2004規程中圖19,夾持指示表可調轉方向的手持小檢具,使用起來也是比較可靠、可行的,還方便外出攜帶出檢,鑒于該小檢具被某個企業稱作有技術知識產權,照片就不上傳了,你們自己捂一下并設計后做出來就可以了。
至于你提及的JJG7-2004規程表14對標準方鐵技術要求“這么高買不到,規程寫的有點問題”的質疑,根據本人了解到的情況,JJG7-2004是24年后對JJG7-1980的修訂,撇開修訂任務下達及編寫單位更改的不正常情況不談,敢接受修訂任務是需要勇氣的,畢竟1980年時沒人愿意接受這個棘手的編寫任務,當時就是某國企的計量老前輩單獨接下并完成的這個編寫任務,雖說JJG7-2004相對JJG7-1980實質性的改動并不大,但能文字描述到這種狀況應該算還可以吧。畢竟規程要考慮技術術語的定義及測量原理科學、正確、規范性,則可行性或許要做出某種程度的忽略了,魚和熊掌很難兼得的。大家都相互理解一下吧。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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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9-26 14:44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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