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4-8-20 03:39 編輯
回復 12# a492720924
從事硬度計量的人都知道,絕對均勻的硬度塊是不存在的。既然不是評估用硬度計對被測對象進行測量所得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而是評估該硬度計的特性,也就是評估硬度計復現量值的不確定度。那么從理論上來說,這個不確定度應與被測對象的性能無關,也就是說“重復性”是由硬度計自身的特性所導致的。例如,用天平對同一被測物在重復性條件下進行多次稱量。眾所周知,被測物的質量在短時間內應該是很穩定的。所得結果之間的不一致,并非由于被測對象所致,而是由于天平自身的重復性所致。但有的測量過程,被測對象的性能與測量儀器的重復性是無法嚴格區分的(如:洛氏硬度測量)。在這種情況下,考核測量儀器的重復性不可避免地會受到被測對象性能的影響,因為不能對同一點進行多次測量(即不是對同一量值進行多次測量)。所以,如果是考核硬度計的重復性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那么它的測量方法和過程是在核查標準(被測對象,即標準硬度塊)的局部小面積范圍內進行多次測量,以將被測對象硬度不均勻的影響降至最低。而如果是評估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那么測量點就應在核查標準(硬度塊)的整個工作面上均勻分布(而不是在局部小面積范圍進行多次測量)。前者可以基本上認為是硬度計的重復性所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而后者不僅包括了硬度計的重復性,也包括了硬度塊的均勻性導致的不確定度分量,且無法分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