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圍
本規程規定了邏輯分析儀的檢定技術要求、檢定條件、檢定項目、檢定方法、檢定結果的處理與檢定周期。
本規程適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邏輯分析儀的檢定。其它具有邏輯分析功能的儀器亦可參照使用。
2概述
邏輯分析儀主要用于數字電路硬件及軟件調試,它具有多數據通道與多個同步時鐘的特點,可以方便分析數字電路的邏輯程序。從原理上分為邏輯信號的定時分析與邏輯信號的狀態分析,由多路邏輯探頭輸入數據信號,以邏輯“1”、“0”顯示數據狀態。能以多級觸發方式采集數據,可以狀態列表方式顯示測試數據,也可以波形方式顯示采集數據。
3計量性能要求
3.1定時分析
a)門限電平:-10V~+10V,最大允許誤差:±(1%R+35mV);
b)最小脈沖寬度:200ps(最高時鐘速率5GHz);
c)毛刺檢測寬度:1ns;
d)時間間隔測量:≥1ns,最大允許誤差:±(0.01%R+1個采樣周期)。
3.2狀態分析
a)狀態時鐘最高速率:2GHz;
b)狀態時鐘最小脈沖寬度:200ps;
c)數據建立/保持時間窗口(Tw):180ps~10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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