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里賣的山西老陳醋的標簽上寫著“八年陳釀78元/斤”,而醋的包裝上卻注明“凈含量1升”,就因為這“斤”與“升”的區別(前者為重量單位,后者為體積單位),近日,新疆游客張先生將該商家投訴至太原市工商局杏花嶺分局,最終獲得了商家三壺八年陳釀老陳醋的賠償。 原來,新疆游客張先生近日在太原游玩結束后,準備在所住旅館附近的一家山西特產商店買點山西老陳醋回去。聽了商家介紹,張先生相中了標簽上寫著“八年陳釀78元/斤”的山西老陳醋,買了三壺,共3公斤,付款468元。張先生帶著這些醋回了新疆。 回到家,張先生仔細查看了這三壺老陳醋的包裝,發現包裝上注明的是“凈含量1升”。張先生越想越覺得不對勁,“斤”是重量單位,“升”是體積單位,1升水等于1公斤,難道水和醋的比重相同?如果醋的比重小于水的比重,自己豈不是吃了虧?帶著這些疑問,張先生撥通了太原市工商局杏花嶺分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的電話。 接到投訴后,工商人員很快來到張先生買醋的這家商店進行調查?!鞍四觋愥?8元/斤”的標簽依然張貼在柜臺上。究竟1升醋是否等于1公斤?工商人員按照醋壺包裝上的電話,咨詢了生產廠家。該廠家明確答復:醋和水的比重肯定不一樣。工商人員就商家的不規范經營行為下達了行政建議書,并現場與張先生電話聯系,征求其對該事件的處理意見。為彌補消費者的損失,商家同意賠償張先生3升同樣的商品,并盡快寄出。張先生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