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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難以確認竹炭是否為植物炭黑 記者了解到,2008年11月4日,衛生部官網上有一份《衛生部辦公廳關于竹炭能否作為食品原料或添加劑問題的復函》,是回復當時的質監總局辦公廳,函中提到“竹炭未列入《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由于來文未提供竹炭的生產工藝、質量規格等詳細資料,難以判定是否屬于普通食品原料,也難以確定該原料是否為植物炭黑或植物活性炭……植物活性炭可作為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使用,但應在制成最終產品前除去。”四年多過去了,關于這兩者的關系還沒有定論,不同領域的專家說法也不一。 浙江大學食品系教授應鐵進教授表示兩者不能直接畫等號。“竹炭和植物炭黑是兩個概念,不能畫等號,所以竹炭也不能隨便添加到食品中。我覺得現在許多竹炭食品是另一種意義上的盲目崇拜。”應教授覺得,從竹炭到植物炭黑需要一系列的加工過程,其中一個必不可少的環節就是高溫,而高溫很有可能產生一些致癌物質。“食品有什么功能是很嚴肅的,需要大量的數據研究來支持,不能因為活性炭有吸附功能,就自然推斷其變成食物后就有排毒功能了。”應教授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