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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權益就需要這樣的“刁民”
作者:錢忠華 來源:江蘇省泰州市姜堰質量技術監督局 發布時間:2008-1-23
“如果這臺醫療器具超出了檢定周期,檢出的數據量值不一定準確,你還敢相信醫生根據它的參數來開出的治療方案嗎?”對于這個問題,我相信絕大多數人的回答一定是否定的。
醫用計量器具的量值準確與否,直接關系到醫療質量、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我想,沒有哪個計量量值準確性與百姓的生命、生活如此休戚與共,息息相關。
日前,筆者親耳聆聽到這樣一則故事,在江蘇省中部某地市一家三級甲等醫院,一位病人在診治完畢后與院方發生爭執,強烈要求院方退還所有診療費,因為診治后他發現那臺為他出具病因數據的多功能參數儀超出了檢定周期兩天,他懷疑這臺多功能參數儀的量值準確性,拒付醫療費并要求賠償相應的損失。院方認為他強詞奪理,故意刁難、蓄意逃避診療費。雙方直言要去法庭一辯高下,就在僵持不下之際,院方請來了泰州計量測試研究所醫療計量器具檢定負責人。該負責人明確告訴院方醫療計量器具超出檢定周期,從理論上講均不能有效反映病人病情量值,用這類醫療器具來給病人就診會容易使醫生誤診,給病人帶來貽誤病情的惡果,即使打官司到了最高院,院方也必輸無疑。
在這里避開此事的事后處理結果不談,我想為院方眼中的這位“計量刁民”喝彩。
“計量工作無小事,碰到自己頭上就是大事。”無論說這位患者精明也好,蓄意刁難也罷。他(她)確實抓住了院方在計量管理環審上的軟肋,正是院方平時疏于管理,沒有對在用醫療器具的計量工作進行及時調整校檢,致使留下“把柄”于人,留下別人“發言”、“發火”的空間,反問一下,如果院方每次都能及時校正、檢修設備,怎會能出現這么多不愉快嗎?捫心自問地講,這臺多功能參數儀過期兩天未校,所測數據未必就不準了,而這位“精明”的患者就抓住了這臺多功能參數儀上過期2天未檢,或許會導致不準的事實。要求返還診療費,他(她)有理有節,入情入理,說到天涯海角,打官司打到最高院他們也都不會輸,盡管在院方在大多數人眼中他(她)是個“刁民”。
這位“刁民”給我上了一課,在生活中要充分拿起法律、法規賦予的權利這個“武器”,靈活運用起像《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衛生機構計量管理工作的意見》等這些“護身符”,隨時捍衛起自己被侵蝕哪怕是無意中被侵占的權利。這樣不僅會維護好自己的權力,也能推動我們身邊的民主法制進程,因而生活中,這樣的“刁民”越多越好,學習這樣的“刁民”亦越多越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