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史錦順 于 2011-9-28 18:47 編輯
回復 19# 崔偉群
先生提的問題很好,這是我必須說明的。 這是我們討論中碰出的火花——“量值傳遞的誤差方程”帶來的新問題。 誤差范圍的概念,粗分有兩種。細分,有4種。
1 誤差范圍。以真值為參照標準的誤差范圍,馬鳳鳴稱其為真誤差范圍,我在文章和書中都簡稱為誤差范圍。N級計量標準的誤差范圍符號是R(N)。
2 誤差范圍實驗值。以上一級計量標準的標稱值為參照標準的誤差范圍,本人稱其為誤差范圍實驗值,是可以用上一級計量標準進行實測而得到的。符號是R(N實驗) 本人的誤差方程的原意,是怎樣由誤差范圍的實驗值求得誤差范圍。 ----------- 在實際的應用中,還有一個重要的概念,那就是誤差范圍的標稱值問題。 測量儀器、計量標準的準確度等級,都是誤差范圍的標稱值。而且必須規范入幾個等級值。 例1 我國電表等級為7級:0.1/0.2/0.5/1.0/1.5/2.5/5.0。 0.5級表示引用誤差(即滿度相對誤差,誤差一詞都是指誤差范圍)為0.5%;如某種產品引用誤差為0.7%;只能標為1.0級,不能標為0.7級。 例2 我國質量標準砝碼的等級規格(與國際一致)。摘抄;誤差單位mg - 標稱值 E1級 E2級 F1級 F2級 M1級 M2級 M3級 20kg 10 30 100 300 1000 3000 10000 10kg 5.0 16 50 160 500 1600 5000 5kg 2.5 8.0 25 80 250 800 2500 2kg 1.0 3.0 10 30 100 300 1000 1kg 0.5 1.6 5.0 16 50 160 500 500g 0.25 0.8 2.5 8.0 25 80 250 200g 0.10 0.3 1.0 3.0 10 30 100 100g 0.05 0.16 0.5 1.6 5.0 16 50 - 由上可知,還必須引入兩個概念: 3 誤差范圍的標稱值。以上兩例的誤差,都是指誤差范圍的標稱值。是國家計量法規的規定。砝碼誤差的值都是算出來的。也就是說,按砝碼的量傳系數K大致為根號10,即3.162,算出各級砝碼誤差范圍的標稱值(湊整,好記)。 4 誤差范圍實驗值的標稱值。既有誤差范圍實驗值,就可能有誤差范圍實驗值的標稱值與誤差范圍實驗值的測得值的區分。這個“誤差范圍實驗值的標稱值”是原誤差理論中沒有的。實測值只有一個,而標稱值只有誤差范圍的標稱值。但最近國家計量規范規定,測量儀器與計量標準,除基準(即文中原級測量標準)采用其他方法外,都要通過校準來得到性能指標。校準就是用上一級計量標準來實際直接測量,這樣就要有該達到的值和已經達到的值的區分。也就是要有誤差實驗值的標稱值。此值為計算值。而R(實驗) = K^N * R(0) 正是這個計算值,即對該等級的計量標準或測量儀器的要求值。因此,未進行實測,就先有此值。 所以有兩個R(實驗)。一個是R(實驗,標稱值);一個是R(實驗,測得值) 當
R(實驗,測得值) < R(實驗,標稱值) 時,被檢測量儀器或被檢計量標準合格。注意“實驗”二字表示以上一級計量標準為參考標準。 - 兩個文件摘錄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量技術規范JJF1059.1-201X》(預發) 4.22儀器的測量不確定度 注:1. 除原級測量標準采用其他方法外,儀器的不確定度是通過對測量儀器或測量系統的校準得到。 - 國際規定 VIM 2008 4.24 instrumental measurement uncertainty NOTE 1 Instrumental measurement uncertainty is obtained through calibration of a measuring instrument or measuring system, except for a primary measurement standard for which other means are used. (譯文與JJF1059相同,從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