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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有些人沒經過考試就獲得了計量師資格證 1、
注冊計量師資格可以通過考試或考核獲得。 2、
考核的條件 具體查詢《注冊計量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反正記憶中條件老高了。特別是一級注冊計量師,能達到認定條件的都基本上是一個省搞計量工作的頂尖骨干人物,能通過考核獲得的,那絕對是介于牛A和牛C之間的人物。考核工作只有一次,也就是06年那次。見《關于進一步做好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核認定工作的補充通知》 3、考核離我們太遙遠了,著重說一下考試。 請注意第《注冊計量師暫行規定》第十一條的報名條件(以大本為例):(二) 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3年;(六) 取得其他類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計量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因此如果你讀的是文科大本,那么你應工作滿6年,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5年。) 根據總局105號令,第四條 計量檢定人員從事計量檢定活動,必須具備相應的條件,并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準,取得計量檢定員資格。因此,目前為止,從事計量技術工作唯一的證據就是計量檢定員證,因此你的檢定員證必須是2008年以前發放的。 如果你達不到以上條件,即使你考試合格,你也獲不到資格證,因為還要復查。 4、關于注冊。 第十七條 取得注冊計量師資格證書并申請注冊的人員,應當受聘于一個經批準或授權的計量技術機構,并通過聘用單位報本單位所在地(聘用單位屬企業的通過本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向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注冊申請。 因此,你的單位必須是經過批準或授權的計量技術機構。(我不知道他這里的“批準”是什么意思,根據《計量法實施細則》、《法定計量機構管理辦法》,上面只提到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依法設置的計量檢定機構,為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第三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采取以下形式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和技術機構,在規定的范圍內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一)授權專業性或區域性計量檢定機構,作為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二)授權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三)授權某一部門或某一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對其內部使用的強制檢定計量器具執行強制檢定;(四)授權有關技術機構,承擔法律規定的其他檢定、測試任務。) 6、建標了是否就一定被授權了。 根據《計量授權管理辦法》第四條 計量授權包括以下形式:
(一)授權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專業性或區域性計量檢定機構,作為法定計量檢定機構;
(二)授權有關部門或單位建立計量基準、社會公用計量標準:
(三)授權有關部門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對其內部使用的強制檢定計量器具執行強制檢定;
(四)授權有關部門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或技術機構,承擔計量標準、計量認證、申請制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的技術考核,仲裁檢定,計量器具新產品定型鑒定、樣機試驗,標準物質定級鑒定,計量器具產品質量監督試驗和對社會開展強制檢定、非強制檢定。
因此,個人認為企業對內部非強檢設備開展檢定是不需要授權的。
7、關于資格證有效期。
資格證沒有有效期之說,只有注冊證才有有效期,注冊證初次注冊后,三年一復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