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聲輸出的測量 1.聲功率 在理論上,超聲診斷設備的聲輸出功率可以通過水聽器掃描聲場,由聲壓間接求得,但非常麻煩,故迄今為止的這類測量都是利用功率計。按照結構和工作原理,超聲功率計有輻射壓力式、應變式、伺服式、懸鏈浮子式和聲光衍射式等多種,但實際推廣使用的只用輻射力天平一種。 按照所用接收靶的不同,輻射力天平分為反射式和吸收式兩種,但前提都是:(1)靶足夠大,足以截斷入射的全部聲能;(2)入射聲束與吸收靶的平面或反射靶的橫截面垂直。這一要求對于A超、M超、胎兒心率儀和平面線陣B超不難滿足,但采用聲束自動掃描成像的機械扇掃、凸陣、相控陣則無法滿足。因此,在測取計算聲輸出指數所需的有界聲功率時,必須采用開放水槽式功率計,并在被測探頭與接收靶之間安裝吸聲-隔聲掩模。關于輻射力天平及其性能要求、校準和使用的細節,國際標準IEC61161—2006中有詳盡的敘述。不過,令人尷尬的是,對于等同采用該標準的中國國家標準GB/T7966—2009,國家計量院人員占據了前三名的起草者們居然把題目都搞錯了,而且審標會的投票者、國家標管委的審批者們竟然均未發現,就這樣由標準出版社正式出版了。在中國聲學標準化的歷史上,這也算是一個奇跡! 2.聲壓 利用經校準的水聽器,在具有多個運動自由度的水槽內作聲場掃描,可直接測得各點聲壓值。 3.聲強 聲強參數既不是水聽器的,更不是功率計的直接測量量。迄今為止,所有聲強數值都 是利用水聽器聲場掃描法,在測出聲壓值之后導出的。 四.超聲診斷設備聲輸出限制性規定的演變 1.1984年日本標準中的聲輸出限制(單位:mW/cm2) (a)A型超聲診斷設備:Isata<100; (b)M型超聲診斷設備:Isata<40; (c)手動掃描B型超聲診斷設備:Isata<10; (d)超聲多普勒胎兒診斷設備(心率儀):Isata<10 其中,Isata為空間平均時間平均聲強的水中測值。 2.1993年之后美國FDA按人體部位規定的聲輸出限制(單位:mW/cm2 ) (a) 外周血管:Ispta<720 (1500);Isppa <190(350);Im<310(550); (b) 心臟:Ispta <430 (730 );Isppa<190(350);Im<310(550); (c) 胎兒及其他:Ispta<94(180 ) ;Isppa <190(350);Im<310(550); (d) 眼睛:Ispta<17 (68) ;Isppa <28(110);Im<50(200) 其中,Ispta、Iappa和Im分別指空間峰值時間平均聲強、空間峰值脈沖平均聲強和最大聲強,括號外數值是考慮路途損失后的體內折減值,括號內數值是采用水聽器掃描法的水中測值。表中所稱“其他”包括術中、兒童、小器官(乳房、甲狀腺、睪丸)、嬰兒頭部、成人頭部。 美國FDA對胎兒心率儀的單獨規定為:采用連續波多普勒原理時的空間平均時間平均聲強Isata,和采用脈沖多普勒原理時的空間平均脈沖平均聲強Isapa,均應低于20mW/cm2。 3.國際電工委員會(IEC)標準 (1)IEC61157—1992《超聲診斷設備聲輸出公布要求》 該標準系由IEC/TC87組織制定。其核心內容是: (a)超聲診斷設備的聲輸出參數宜滿足三個不等式:峰值負聲壓P-<1MPa, 空間峰值時間平均聲強Ispta<100mW/cm2,輸出波束聲強Iob <20 W/cm2 。 (b)如不滿足,須在設備的隨機文件中列出,但允許生產、銷售和使用。 該標準現已修訂為IEC61157—2007。 (2)IEC60601-2-37—2001《醫用電氣設備 第二部分:超聲診斷和監護設備專用安全要求》 該標準由IEC/TC62組織制定。其中關于聲輸出問題的核心內容為: (a)未規定聲輸出水平的上限值,臨床上由醫生根據聲輸出指數的屏幕顯示,遵照ALATRA原則予以掌握; (b)聲輸出指數(熱指數或機械指數)值能夠超過1.0者,必須設置屏幕顯示功能,不會超過者不要求設置; (c)產品說明書中必須列表給出以指數表示的聲輸出水平報告,原來依照IEC61157進行的聲輸出參數公布不再實行。 該標準現已修訂為IEC60601-2-37—2007。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