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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多參數模擬儀的計量特性、通用技術要求、校準條件、校準項目、校準方法、校準結果、校準證書和校準周期等要求。
本規范適用于新配置、使用中和維修后的多參數模擬儀的校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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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多參數模擬儀可模擬人體心電、呼吸、有創血壓、心輸出量、體溫等多項生理參數。所需各種生理信號由數模轉換器產生,信號幅度和頻率由輸入的數字量控制。心電信號通過微控制器控制數模轉換器產生,經電阻網絡衰減后由導聯分配網絡輸出;呼吸信號通過模擬呼吸時阻抗的變化,借助心電導聯輸出;血壓信號由電阻橋式傳感器產生,與施加的激勵電壓成比例;心輸出量信號利用熱敏電阻與溫度之間的關系間接進行模擬;體溫信號用熱敏電阻在指定溫度的電阻值進行模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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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特性
3.1
心電信號幅度
正常竇性心律信號最大允許誤差為±2%。
3.2
心率
正常竇性心律信號最大允許誤差為±(示值的1%+1)次/min。
3.3
心律失常波形
應與其相應的標準波形相符。
3.4
呼吸基礎阻抗
呼吸基礎阻抗應至少能提供500Ω、1000Ω、1500Ω、2000Ω等可選值。最大允許誤差為±3%。
3.5
血壓信號
最大允許誤差為±2%。
3.6
心輸出量信號
最大允許誤差為±3%。
3.7
溫度信號
最大允許誤差為±3%。
3.8
參考波形
參考波形幅度最大允許誤差為±2%,頻率最大允許誤差為±1%。
注:參考波形一般包括正弦波、方波、脈沖、三角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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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技術要求
被校多參數模擬儀(以下稱“被校設備”)應標有生產廠家、型號、出廠編號、電源額定功率及頻率。應無影響其正常工作的機械損傷。按鍵、開關應接觸良好,響應靈敏。各按鍵、輸出接口的標識應正確、清晰。顯示應便于觀察。所有附件應齊全,并附有使用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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