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使用強檢計量器具 大同市周家店一售煤點被查
作者:霜紅 來源:大同日報 發布時間:2007-12-3
未經質監部門檢定,就使用臺秤和電子汽車衡進行貿易結算。11月30日,因違法使用強檢計量器具,位于大同市周家店村的一售煤點被質監部門責令停止使用計量器具。
根據市民舉報,11月30日上午,大同市質監局稽查分局執法人員來到該售煤點。經執法人員檢查,該售煤點使用的1噸臺秤和20噸電子汽車衡均未檢定過,而售煤點卻違法使用這些計量器具售煤,并向來售煤點稱煤的煤販子收取過秤費。執法人員當即責令售煤點停止使用計量器具,并限期到質監部門對計量器具進行檢定。
據市質監局稽查分局的工作人員講,該售煤點用于貿易結算的臺秤和電子汽車衡都屬于強檢計量器具。根據《計量法》的有關規定,使用強檢計量器具前,使用單位必須申請檢定,質監部門根據相關要求進行定期檢定,周期最長不超過一年,頻繁使用的強檢計量器具須半年檢定一次。他提醒市民,在購買商品時,一定要看商家的計量器具上是否有檢驗標簽,沒有檢驗標簽的計量器具很難保證其計量的準確性,顧客的利益勢必會受到損害。
[ 本帖最后由 duomeiti 于 2007-12-3 17:10 編輯 ] |